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16网515 温州青鸟房地产评估
拍品名称 |
瑞安市塘下镇鲍田鲍四村环捷路(1单元301室)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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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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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法 院执行裁定书 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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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冯光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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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用途 |
国有划拔/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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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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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已被瑞安市人民法院查封 2、已抵押给农行瑞安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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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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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瑞安市塘下镇鲍田鲍四村环捷路(1单元301室)的房产,钢混结构,总层数5层,位于第3层,于2003年竣工; 2、房屋所有权证: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37041号,建筑面积217.28平方米,登记时间2012年3月2日; 土地使用权证:瑞国用(2012)第200-0379号,国有划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27.11平方米; 注:国有划拔土地,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交纳土地出让金; 特别瑕疵情况:现状为三楼与四楼内部打通使用,本次拍卖仅为第三层。 3、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如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限购情况:不限购 |
资产处置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联系咨询方式:
农行 郑经理:13967728231
拍卖时间:
2016年8月15日10时至2016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详情登陆该网址:
https://sf.taobao.com/sf_item/536390844254.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3aCT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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