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传言称在山东海阳英才学校的食堂里,出现了腐烂的西红柿、发黑的猪肉,还有“猪饲料”、“鸡饲料”等等。可想而知,这所学校里的家长们听到了这些消息会作何感想。
自己的孩子每天在学校所吃的东西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些骇人听闻的消息到底是真是假,所谓眼见为实,一些家长于是就亲自来到学校,一探究竟。
网传“牲口饲料”成“学生餐”
家长:当时听到消息以后,我感觉是不太可能吧,这么好的学校,管理能有这么大的疏忽,所以我就想去问问看,是真是假。
据了解,海阳英才实验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一所集初中和小学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一共有在校学生4000多人,每年的学费在7000块钱左右,是当地一所颇有名气的民办学校。怀着一探究竟的想法,10月9号,不少家长自发来到学校核实情况,而在学校食堂,眼前的一幕让他们大吃一惊。
家长:去了以后,确实看到了一些变质的肉和馒头之类的。
家长:这是些肉馅,有恶臭味的肉馅。当时看到食堂发黑的排骨,还有猪饲料,当时看到家长非常气愤,感觉这么好的学校,还能吃这个东西,这是一些饲料,里面模糊不清,好像玉米面子。
家长随即询问食堂工作人员,这些玉米面到底是饲料,还是用来给学生熬玉米粥喝的,但当时现场的工作人员都闭口不谈,这更引发了家长的种种猜测。在采访中,有学生表示,之前他们也曾在学校食堂吃到过疑似变质的食物。
六年级学生:就是我五年级的时候,在上面发现有点长毛的现象,老师说是没事,不是长毛。
记者:什么时候的事?
学生:是我五年级的时候。
记者:是什么有毛?
学生:就是包子。绿色的点点。
校长:学校把关不严 管理有疏漏
一年7000块钱的学费,这在当地收费已经算比较高的了,这样一所学校,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的记者采访到了学校和食堂的负责人。
记者联系到了英才实验学校校长王玉梅,她承认学校在管理上是有疏漏的地方。
海阳英才实验学校校长 王玉梅:我们对管理的细节还是管理不够到位,我们的进货渠道把关不够严,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强化我们的内部管理,特别是细节管理,对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学校的负责人,我感觉非常内疚,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管理上是疏漏的。
王玉梅告诉记者,自己虽然是学校的校长,但是学校的食堂一直由分管主任于春丽具体负责,事发之后,她已经被撤职,并一直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于家长最为关注的鸡饲料和猪饲料问题,于春丽是这样解释的。
海阳英才实验学校食堂原分管主任 于春丽:不是猪饲料,这个装玉米袋子就是买的时候,直接用来装玉米的,我们工作人员用这个袋子拖到磨坊去,就用这种袋子拖到磨坊去,然后磨成了玉米面,直接用这种袋子装的玉米面。
于春丽说,磨出来的玉米面分为两种,一种是颗粒比较小的,用来给学生们熬粥,另一种是玉米皮和一些颗粒比较大的玉米面,则是拿回家喂鸡。而对于家长在食堂发现的疑似变质的肉,于春丽称这些肉并不是给学生吃的。
海阳英才实验学校食堂原分管主任 于春丽:发黑的猪肉那是切整块肉的时候,有一些淋巴结肉,切下来给另一个工人拿回家喂狗的,结果这个工人私自把它存放在了冷库里面,出事之后他拿出来想带走,结果可能是让家长拿走了,到现在也没有找到那个肉的下落。
事情发生后,海阳市已经成立了应急处理工作组,对家长反映的学校食堂管理混乱、食材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展开调查,学校也已经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临时接管。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刁伟波:我们是从10月11号早上6点半过来正式接管英才学校的,我们重新聘用了食堂管理人员和食材采购人员,进行管理,过来以后,我们在面包房重新上了一个高清的摄像头监控,目前食堂监控已达到24个,从食材采购、食材加工和储存,都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
调查结果公布 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事情发生后,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学校食堂22个品种的食材进行了抽样,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测,14号11点30分,调查组公布了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22个样品全部合格。对于家长关心的动物饲料和“淋巴肉”等劣质食材的问题,调查组也给出了调查结果。
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洪波:经过详细调查,学校食堂在农村采购的时候,采购的玉米是用鸡饲料猪饲料袋装的,但是把玉米在农村磨成粉以后,仍然用原来的袋子包装,拿回来学校食堂供师生们食用,但是这里面装的玉米面是好的玉米面,不存在网上说的用“猪饲料”“鸡饲料”给学生吃的情况。
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奎玉:经我们严肃认真地调查,不存在给学生食用“淋巴肉”的问题。
不过调查组发现,英才实验学校在猪肉的购买管理上存在明显问题,学校所使用的猪肉并非是从正规的猪肉供应公司直接购买,而是通过了中间商,其中一个中间商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除此之外,调查组还发现,有三个批次的猪肉使用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是过期的。
海阳英才实验学校,由于未按规定查验采购猪肉的检疫证明、购进未经检疫的猪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20万元罚款。而于春丽作为海阳英才实验学校食堂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奎玉:食堂的负责人于春丽和采购人员杨春勇,应该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进的肉品进行验收,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他们没有严格遵守,有的肉品没有验收证明,按照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3条的规定,给予于春丽、杨春勇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除此之外,海阳市纪检监察部门也对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启动了问责调查机制,对监管失职的6名工作人员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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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本文编辑:李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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