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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尚福林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等

  本文含3篇资讯:

  ? 尚福林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 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助力保险业姓保 中国保监会发布第三套生命表;

1尚福林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

  银监会网站

(2016年12月26日)

  尊敬的杨市长,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在此,我代表中国银监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各地、各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年会的主题是“信托业可持续发展之路”,这个主题符合当前国际国内的宏观背景,也符合行业发展的共同关切。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共商行业发展大计。信托业是一个古老悠久的行业,有着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作用,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我国信托业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以来,跌宕起伏,风雨兼程,走过了30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既有深刻的历史教训,也有宝贵的发展经验。时至今天,信托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风控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整体而言,行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托业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员。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主动回归业务本源,逐步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各项业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质效逐步提高,风控能力逐步增强,与30多年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截至2016年11月末,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已达18.91万亿元,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

  二是信托业成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利用其业务经营综合性、灵活性、敏锐性的特点,以市场化方式聚集社会资金,通过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以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有效弥补了传统银行信贷的不足,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成长等国家重大政策实施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信托业成为了国民财富创造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企业和个人财富迅速增加,对不同类型资产配置和财富传承的需求日益旺盛。信托业顺应这一趋势变化,发挥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开发设计出多样化的信托产品,适应了金融消费者投资、消费、财富管理、慈善等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更多的渠道。截至2016年11月末,信托公司直接为超过43万名自然人投资者、近7万家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信托服务,本年累计支付信托受益人收益6668.88亿元。

  四是风险治理成为了信托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信托业发展史,就是风险与治理的交替演进史。过去,信托业习惯“一条腿走路”,片面强调业务的快速拓展,“规模意识”、“速度情结”根深蒂固,风险管理简单粗犷,因而屡屡陷入了“大发展—大整顿”的怪圈。近年来,信托业深刻汲取了历史教训,普遍重视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的建设,积极构建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科学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两条腿走路”,“讲风控”的文化正在逐步形成,信托业实现了风险可控下的稳步发展。

  五是信托业专业化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银监会成立之后,全面总结了信托公司的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新两规”颁布为标志,建立起了一整套适合信托业发展的监管体系框架。去年初,为适应信托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引领信托业科学转型,银监会成立信托监管部,进一步强化信托监管专业化水平。近年来,信托业各项监管规章制度日趋完善,行业监管评级和业务分类即将颁布,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工具不断丰富,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效增强。同时,信托业保障基金落地并有效运行,信托市场化风险处置工作稳步推进,行业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今天,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揭牌,将推动统一有效的信托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纪律和约束将进一步强化。加上之前已经成立的履行行业自律职能的中国信托业协会,在信托公司自身不断加强风控能力的同时,支持信托业发展的“一体三翼”架构全面建成,形成了监管部门为监管主体,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安全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维度的信托业风险防控体系,支持信托业转型发展。

  信托业能取得上述成绩,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体信托从业人员和各级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在此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信托业还存在着行业发展大而不强、战略定位模糊不清、风控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闭幕,中央提出了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必将加快,给正处于转型发展路口的信托业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信托本源特色,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创新意识,有效管控风险,努力打造信托特色品牌,培育信托“百年老店”。就下一步信托业发展,我讲五点意见:

  一要坚持回归信托本源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信托本源价值和制度优势是信托公司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管理方式现代的财产管理和传承制度设计,信托的运用方式、范围和领域正在日益扩大。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信托业迎来重塑经营模式的重大机遇。今后信托公司要继续坚持信托本业为主体、固有和其他中间业务为补充的总体思路,逐步由受托人发起向由委托人发起转型,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三大领域,提升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构建比较优势,致力于提供门类齐全、功能齐备的信托产品和信托服务,在优势领域巩固领先地位,在特色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力争信托业发展根深本固、长盛不衰。

  二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信托公司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纠正目前行业发展“脱实向虚”的苗头,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战略转型,发挥好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配置资源的独特优势,去通道、去链条、降杠杆,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实现信托业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要通过积极开展投贷联动、债转股、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去产能,去杠杆,升级做强;要研究推出信托直接融资工具,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信托,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规范发展消费信托、互联网信托,服务扩大内需、消费升级和民生改善;要扩大公益(慈善)信托规模,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要坚持创新发展的市场化导向。信托公司一直都处于我国金融创新的前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信托业的发展动力和优势。 信托公司要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一是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二是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三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新。要真正发挥“实业投行”资源禀赋优势,主动创新适应市场需求的业务和产品,有效搭建起资金市场和实业市场的桥梁,大力支持国企改革、战略性新兴行业、科技企业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要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开展交叉产品创新,不能为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而搞变相创新,始终做到风险“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降低跨市场和跨行业金融风险;要进一步丰富信托产品的供给,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要坚持培育有信托业特色的风控文化。信托业作为一个极富特色的金融子业,其业态和风险特征与传统银行业有诸多差异。以往历次信托业清理整顿的根本原因就是信托公司偏离了信托的实质,把信托业务做成了信贷业务,致使风险在信托公司体内积聚并爆发危机。信托公司要认真吸取历史经验与教训,准确把握“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本质文化,下决心在体制机制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谨慎、勤勉履行受托责任,构建符合信托业特点的风控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交易工具和信息系统,在转型发展中守住合规底线。要完善信托业“八大机制”建设,强化信托业“八大责任”意识,清晰界定信托公司在不同类型业务中的受托责任,不断加强信托文化的培育发扬,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为信托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要坚持审慎、从严的监管导向。当前,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显性和隐性风险同时存在,需要不断提高审慎监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信托业风险总体可控,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要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丰富符合信托业务特点的风险监管指标和工具,强化风险资本约束,完善净资本管理,培育信托公司的审慎经营理念,督促行业不断提高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控制水平,筑牢防范单体机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以监管评级体系为抓手,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充分体现扶优限劣;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则紧盯重点风险领域,适时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继续研究完善监管规制和长效机制建设,积极适应新的监管形势要求,及时洞察新型业务领域的风险演化趋势,构建常态化的风险揭示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联动监管,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同,优化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盲区。要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精神要求,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监管,探索适合信托业发展特点和风险特征的审慎监管方式,使信托业包容有序、充满活力。

  同志们,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信托公司发展空间广阔,我们对信托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坚持特色,奋发有为,加倍努力,共同创造信托业更加辉煌的未来,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谢谢大家!

2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会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保障PPP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中国证监会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合作,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通知》发布后,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协调相关单位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并共同培育和积极引进多元化投资者,切实落实好《通知》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2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现就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保障PPP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应加强合作,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二)明确重点推动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范围。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推动符合下列条件的PPP项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优先选取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鼓励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四)积极做好PPP项目管理和配合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PPP项目合同,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切实履行资产证券化法律文件约定的基础资产移交与隔离、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并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五)着力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按照规定对申报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审核、备案和持续监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应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六)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合规风控体系。中国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知识,推动PPP项目相关责任方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风控与管理体系。

  (七)鼓励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证监会鼓励支持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并督促其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保障基础资产安全、现金流归集、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管理人职责,在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

  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八)共同培育和积极引进多元化投资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努力,积极引入城镇化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持机制。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九)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将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将共同推动建立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监测、违约处置机制和市场化增信机制,研究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要求,确保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信息披露公开透明,项目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及违约处置的联席工作机制,推动PPP项目证券化产品稳定运营。

  五、近期工作安排

  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请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平稳健康发展,并依据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备案及负面清单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

2016年12月21日

3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助力保险业姓保 中国保监会发布第三套生命表

  保监会网站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我国保险业第三套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进一步夯实了行业发展基础,切实推动“保险业姓保”。生命表是人身保险业的基石和核心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精算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广泛用于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现金价值计算等各个方面。

  编制生命表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一是贯彻“保险业姓保”的战略举措。风险保障是保险行业的主业和安身立命所在,具体到人身保险领域就是要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生老病死残”等保障服务,而这些保障功能的定价均有赖于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保险发生率表的编制。二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目前行业使用的第二套生命表是2005年底发布,十年多来人口死亡率发生了明显变化,预期寿命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保险产品类型日益多元,原有的养老和非养老两张表也难以满足产品精细化定价的需要,编制一套新生命表愈发迫切。三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内在要求。201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保险业分类风险数据库,修订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四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措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重大政策制定方面,需要各种基础数据和研究成果提供技术支撑。与国民人口数据相比,保险人群数据维度更多、质量更高,可以提供死亡率成因分析、死亡率发展趋势、死亡率地区差异等经验分析成果,为国家人口政策制定和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精算师协会2014年启动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第三套经验生命表编制项目”。项目组历时两年多的工作,完成了第三套生命表的编制,并通过了国内外权威专家的评审。受益于近年来行业实力的增强和人才技术的积累,第三套生命表编制项目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中国保险人群特征的生命表编制方法,与前两套生命表编制相比,具有诸多亮点和创新之处。一是样本数据量巨大。共收集了3.4亿张保单、185万条赔案数据,覆盖了1.8亿人口,样本数据量位居世界第一,为生命表编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技术水平较高。运用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利用自主开发的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了全部理赔数据中95%的清洗工作,且准确率高于97%,大大提升了数据质量和处理效率。三是成果上有多处创新。首次编制出真正意义上的养老表,为养老保险发展夯实了技术基础,针对不同保险人群的特点编制出三张表,进一步满足了精细化定价和审慎评估的需要。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启动重大疾病发生率表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技术基础,全面助力“保险业姓保”工作。

business.sohu.com true 中国金融杂志 https://business.sohu.com/20161228/n477184708.shtml report 11517 本文含3篇资讯:?尚福林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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