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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千亿减免税费” 社会智库建言“共享深圳”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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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共享深圳》研究报告,建议深圳把公平共享、包容发展作为新目标,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报告具体阐述了“共享深圳”的理念、愿景、策略和保障措施,并提出了包括“千亿减免税费计划”、“持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公务员工资”、“建立国有资本全民分红基金”、“大规模增加户籍人口比重”、“控制和降低房价”等二十条建议。以“共享”作为城市战略发展目标,这也是国内首次由社会智库系统地提出这一理念。

  问题: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政府收入增长速度

  “深圳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和深圳质量”。报告指出,深圳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先受益者,是中国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最大群体,是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成果的分享者。 与成就并存的,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也指出,深圳市民的收入状况、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程度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收入分配差距偏大,几百万低收入市民的生活还不富裕。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没有得到公平待遇。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问题。 “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政府收入增长速度”。报告中举例称,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0%左右,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一般在40%左右。2010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1.9%,而深圳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33.7%,2015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4.5%,深圳却降低到27.5%。 2005年至2015年,深圳市GDP从4926亿元增加到17500亿元,增长了3.55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412亿元增加到2727亿元,增长了6.62倍,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494元增加到44633.3元,仅增长2倍,社会平均工资从2706元/月,增加到6753元/月,增长2.5倍,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从6000元/月(按正科级工资估算),增加到2015年的10000元/月,仅增长1.67倍。

  理念: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

  报告提出,深圳应该实现改革发展建设的战略性转变,把公平共享、包容发展作为未来深圳全面实现现代文明富裕的新目标,实现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使深圳成为我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共享发展的一面旗帜,为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还就共享深圳的愿景做了具体阐述,如在实现2020年深圳人均GDP将达到3.5万美元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收入指标达到台湾、韩国,接近香港、新加坡的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文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发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新加坡、香港,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和教育现代化,基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40%左右的中低收入的常住人口享受基本的住房保障。更快的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常住人口同等享受社会保障和基本的公共服务,所有在深圳生活的人同等享受社会救助的社会福利政策,让“来了就是深圳人”成为现实。

  建议摘要:

  一:实施“千亿减免税费”计划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七千

  报告建议,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降低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建议近期目标是将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从55%降到50%左右。按2015年政府收入水平计算,将政府收入从9700亿左右降到8700亿以下,即实施“千亿减免税费”计划,实行让利于企、还利于民,大幅度提高居民和企业在国民收入中比重。 考虑到深圳政府总收入中包括了部分需要上缴国家财政的收入,因此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深圳千亿减免税费计划只能减少地方收入部分,暂不影响向国家财政上缴数量。同时,考虑到减免税费涉及到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因此有些项目建议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合理处理。

  比如在个税方面,建议按月7000元的工资标准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凡是工资在7000元以下的个人缴纳的所得税,深圳市政府以先征后返的方式每月按245元(按3.5%个人所得税率计算)予以返还。这样政府减少所得税15亿元左右,就基本上免除了几百万劳务工和部分低收入职工的所得税,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同时,对月收入2万元以下7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通过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半增收个人所得税,目前月收入2万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减半增收后每月少缴约1500元,力争使这项减负一年可减轻中等收入群体85亿元左右的税收。预计这项措施,可以惠及中低收入人群600万人左右。

  建议二、持续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达到3000元/月

  报告建议,根据深圳的实际,兼顾劳动者收入增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从2017年起,连续四年按10%的增长速度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使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月3000元左右,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届时平均工资水平的35%左右,再经过几年的连续调整,力争在2025年实现国家要求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40%的目标。 企业能否承受最低工资上调?报告分析称,目前企业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不是员工工资提高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收入过高,挤压了企业所得。这些年来政府的各种税费增长过快,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过高,加上房价上涨过快,迫使政府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这是加重企业负担最根本的原因。因此,只要政府采取轻徭薄赋政策,使政府收入调整到合理的水平,让利于企业,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即使2020年最低工资达到3000元/月,绝大多数企业是可以承受的。

  建议三:扩大中等收入劳动者的比重 鼓励推广华为经验

  报告指出,扩大工薪阶层,尤其是中等收入工薪阶层的收入,对于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建立公平共享的深圳有深远意义。深圳作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创新型城市,更有条件创新和完善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步分配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工薪阶层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收入,鼓励工薪阶层尤其是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通过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创收致富。 报告建议在高新技术产业,全面学习推广华为经验,鼓励企业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在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同时,共同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员工持股在深圳已经是比较成熟的企业制度创新,其中华为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华为制度创新的基石,通过内部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了广大华为员工的创新,并共同分享了企业发展的成果,造就了华为这样的伟大企业。华为的这项制度创新为深圳高科技企业提供了典范,深圳应制定相关的商事登记、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积极支持和推动。 此外报告还建议鼓励投资型、资产经营类以及金融服务等企业在产权制度、分红制度等方面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取消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审批,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千百万工薪阶层实现“老板梦”创造环境,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营者员工持股制度,加大国有企业经营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员工的薪酬水平。

  建议四:公务员涨薪 局级5万/月、处级3万/月、科级1.5万/月

  “八年没有增加工资,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深圳的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高,长期不增加收入,给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带来实际困难”。报告指出,共享深圳建设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应该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财政供养人口的数量。另一方面也应该合理提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使广大公务员在辛勤劳动、尽职尽责的同时,合理地分享自己城市发展的成果。

  报告建议,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的经验,以社会民营机构、国有企业为对标参考,公务员工资水平应当达到较大规模的国企、民企的薪酬中位线的水平。深圳市局级以上的高级公务员月薪应该达到5万元以上。处级以上中级公务员的月薪水平应该达到3万元以上。科级公务员的月薪应该达到1.5万元左右。 此外,还应尽快启动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并将八年未涨应涨的工资原则上一次性补偿到位,建立正常的公务员工资年度调整机制等。

  建议五:建立国有资本全民分红基金 给深圳全体市民发红包

  报告指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学习新加坡淡马锡的模式,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除了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国有企业外,市政府和国有企业应该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关系,市政府不再干预国有企业日常经营,并根据投资收益及时调整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但是应该按投资比例,对国有企业行使资本的收益权即分红的权利,从而建立起国有资本全民分红制度。

  报告建议,取消市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改为国有资本分红体制,真正地行使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和分享权。建议参照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平均“股利支付率”,每年对国有企业按净利润三分之一的水平进行分红,以2015年市属国有净利润127亿元计算,市政府应收取42亿的分红资金。 其次,市财政将每年向国有企业收取的分红资金列为民生分红专项基金,借鉴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向国民发“红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发放现金红包。按照2016年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每年市政府可收到50亿元左右的分红,如每两年向深圳常住人口分红一次,每个深圳市常住居民每两年平均可收到近1000元的分红“红包”,从而使广大市民直接分享国有企业经营成果,使政府真正行使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权利,也使国有企业为公平共享深圳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议六:大规模增加户籍人口比重 2020年常住人口基本入深圳籍

  报告认为,深圳户籍改革的目标是把已经在深圳定居、工作多年的非户籍常住人口转为户籍人口。这种改革是在保持现有城市规模下对人口结构的调整,不是吸引没有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大量内地农村人口转为深圳户籍,进而扩大深圳的实际管理人口的规模。2011年以来,深圳的经济增长进入中高速发展,常住人口进入平稳低速增长阶段,其中2011-2013年深圳常住让人口增长率均未达到1%,说明深圳市的常住人口规模趋于稳定,因此,把常住人口中非户籍人口转为户籍人口的户籍改革,不会扩大深圳的城市规模。

  报告建议,调整现有深圳入户的基本政策,将入户积分制改为条件制,凡是符合政府制定的条件和门槛的一律入户,大幅度降低入户的门槛和条件。到2020年将近8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分批分期转为户籍人员,使户籍人口占整个深圳市管理人口的50%左右。

  建议七: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建立覆盖全体常住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报告建议1、尽快调整政策、采取措施,将在深圳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的近8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低保范围2、要适当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报告指出,深圳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月,标准偏低。按照低保标准占最低工资标准的50-60%,我市最低生活标准应该是1015至1218元/月之间。即使按低保标准占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的25%的比例计算,我市的最低保障标准也应该调整到930元/月,比现有标准每人每月调高130元。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以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调整。

  报告举例称,将常住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深圳市财政完全可以承受。2015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为6312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0.17%,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674万元,占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的万分之1.7。如按此比例推算,覆盖常住人口后,每年增加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3309人,相应增加支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12776万元,仅占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的万分之四点六。

  建议八:降低地铁和公交票价,扩大优惠减免范围

  报告提出,未来深圳公共交通发展除了继续提供方便、优质服务外,应该降低公共交通的价格,为市民提供更廉价的公共交通服务。首先有利于引导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缓解深圳城市交通拥挤的局面;其次有利于降低低收入工作者的生活成本,减轻高房价、高物价给工薪阶层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再次也有利于城市道路资源公平合理使用。 报告建议降低地铁和常规公交票价,同时扩大对低收入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公共交通的减免优惠的范围,应该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低收入中特定困难群体、残疾人士、失业困难人员等困难弱势群体实行地铁、公共汽车免费优惠政策,更好地体现深圳包容发展的理念。此外,报告还建议提高公交企业司乘人员的薪酬水平,调动司乘人员做好公共交通服务的积极性

  建议九:将房价调控至2015年初水平

  报告指出,深圳的高房价给经济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等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和深远影响,从不同社会群体来看,除了给低收入困难家庭带来极大伤害外,对青年人和中产阶层影响也是深远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把房价控制和逐步控制到2015年初水平,作为政府的调控目标和重要责任 在持续调控房价问题上,政府要坚持打击过度炒房的政策不动摇,改善市场供求矛盾的各种措施不松手,坚决防止深圳房价再度大幅反弹,并力争经过几年的调控和供求关系的改善,使深圳房价理性回归到2015年初深圳一手商品房价价格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使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从目前的27倍左右降低到20倍左右,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购房者负担,使绝大多数中产阶层能够圆“安居梦”。 2、市政府要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实现“十三五”期间供应三十万套人才安居房的承诺 深圳市政府2016年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文件,承诺了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不少于30万套、主要供应大学毕业以上青年人的人才住房,并专门成立市人才安居集团,这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因此,市政府都应该坚持不懈地完成这一目标,兑现向市民的承诺,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和全市人民的监督,每年每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房的建设进度。在2020年召开的市第七次人代会上,应该向全市人民报告30万套人才安居房的建设和分配情况。达不到30万套人才房建设目标,应启动问责制,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的责任。这样才能使深圳的青年人才突破困境,对深圳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期望。

  建议十:把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劳务工的安居梦

  报告建议把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包括劳务工在内的常住人口,大力发展供劳务工等低收入群体居住的公共租赁房。根据深圳实际,应尽快制定且出台外来劳务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条件和政策。考虑到公共租赁房建设有个过程,在劳务工未分配到实物住房的过渡时期,应当参照对党政机关单位、人才安居以及低收入户籍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制定对劳务工实行货币住房补贴政策,从而使深圳住房保障率尽快达到国家对“十二五”期间要求的20%的目标,并且以后应逐步将住房保障率提高到40%左右。 报告建议,根据保障劳务工住房的实际需求,修改和调整现有深圳市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和结构。根据现有规划,深圳在“十三五”期间将新建保障房40万套,供应保障房35万套,但其中不少于70%以上向人才群体供应,其它向户籍人口中的中低收入提供,并没有把劳务工住房保障考虑在内。因此,政府应调整建设规模,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把为劳务工提供的公共租赁房作为深圳市保障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要调整保障房建设的结构。按照现有建设规划的标准,“十三五”期间深圳新建保障住房人均住房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这样的建筑标准显然不符合几百万劳务工的实际承受能力,应该根据劳务工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规划、设计、建设大量较低标准的保障性住房。香港供应低收入住房保障的廉租屋最小8平方米,供一人居住,最大69平方米,供6-12人居住。香港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面积人均12.2平方米。深圳土地紧张,劳务工收入低,承受力有限,应该多建一些单位面积较小,租金便宜的公共廉租赁房,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使更多的劳务工实现安居梦。 报告还建议整治和完善城中村的违章建筑,将部分建筑纳入公共廉租房范围,加快满足劳务工保障性住房的需要采取完善手续、整治安全卫生环境等措施,征收或整体租赁的方式,把这些大量的原居民的自建房纳入到政府为劳务工提供的公共租赁房范围,这样既解决劳务工的住房保障需要,又能妥善解决深圳市历史遗留的大量的违章违法建筑问题,还节省了大量的政府投资,对提升整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环境水平也都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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