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是2017年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创新的核心宗旨】
□李叶妍 张中祥
自2013年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中国改革势头良好,各个层面的改革渐次铺开,多个领域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尤其是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及该议题的国务院常务会多达41次,每年第一次常务会的核心议题更无一例外是“简政放权”。 |
2016:“行简政之道”
一年来,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中国简政放权改革顺利实施,通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及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等七方面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改革红利更加充分释放,打响了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继续向纵深推进的“当头炮”,积蓄起了深入推进改革政策落实、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新动能。
1.行政审批和投资审批改革下出政府职能转变“先手棋”。2016年,国务院取消了包括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等在内的152项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清理规范了19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少了23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精简比例高达35%,并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提出了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按时返还保证金、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等七方面具体措施;在“三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实现。这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平台的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公开,下出了一步中央政府大力推进职能转变和治理现代化的“先手棋”。
2.商事制度和收费清理改革唱响简政放权“重头戏”。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2016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783.8万户,比2015年同期增长13.2%,其中,新登记企业数量持续攀升,日均增加1.4万户。同时,自《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印发以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营改增”试点等收费清理改革全面推开,共计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缔了违规收费基金项目,整顿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
商事制度改革和收费清理工作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规范了经营活动。一方面,破除了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羁绊;另一方面,有利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社会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唱”响了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扩大有效供给的“重头戏”。
3.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和政务公开,点亮国家治理“启明灯”。2016年4月,李克强总理在北京召开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时指出,“要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凡高校能够依法自主管理的,相关行政审批权该下放的下放”,特别是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要使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更多自主权。同时,2015年在部分地区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所编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清单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左手放权、右手公开”,权力下放与政务公开相互补益,点亮了中国政府加快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明灯”,也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不断向企业和群众传递出具有“正能量”的改革信号。
2017:“干字当头”
在过去一年“简政放权”行政体制改革良好推进的基础上,李克强总理于2017年两会上更加明确地指出,“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一定要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提出了政府简政放权的新目标、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1.除烦苛之弊,推动改革资源整合。2017年1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市场监管现代化的理念和思路,阐明了监管重点、体制机制及组织实施流程等。《规划》切实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指出未来五年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通过建立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攒”起改革的巨大合力,整合成“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的新格局。
变“烦苛管制”为“高效监管”,首先要将综合执法改革作为重要方向和重要任务,完善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机制,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取缔扭曲市场竞争的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充分发挥中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适应治理现代化趋势,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机制。
2.施公平之策,健全事中事后监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对广东、四川、浙江、湖北、云南、江西六省调查问卷结果显示,46.4%和33.1%的参与者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行政体制改革成效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与同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相比,满意度较高,这表明近年来简政放权系列改革举措深得民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子迈得大,但与之匹配的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督转变还没到位,因而调查中高达37.5%的参与者认为,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主要梗阻问题是“改革方案配套性差”,“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
下一步改革的另一大重心就是建立健全与“放权”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督考评机制,实现治理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监督体系,强化改革效果跟踪测评,落实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权力;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进行更专业更客观的考评,将改革“成效与质量”作为最重要的考核内容;推动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及时纠正违规或不当审批行为。
3.开便利之门,解决改革中的关键矛盾。紧紧抓住简政放权改革的关键矛盾点,抓住权力下放这一重点环节,在简化事项流程的前提下协调好多方利益主体的关系,让权力“放得下”“接得好”“用得新”。“放权”不只关系到中央部门、上级部门,更重要的是明确地方承接主体即“接棒”机构是否做好了准备、能力是否充足。这就需要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积极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基层工作创新,特别是要开辟便捷“门路”,将简政放权直接影响到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吸纳到政策制定环节中来。
权力下放还需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敢于啃“硬骨头”,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并针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自上而下加快实现信息等资源整合与共享,推动改革向纵深前进。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尽可能将整体目标明细化、定量化,让部门和地区在执行时有明确标准和依据,从而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真正实现“放得下”“统得起”“行得快”。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是2017年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创新的核心宗旨。改革最终要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行政区域,无论“简政”抑或“放权”,唯有“实干”才能推动改革深化,推动创新发展。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更需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以实干赢得未来”。
(作者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博士;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天大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