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5月14日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平行主题会议并发言。图片来自国税总局网站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4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4日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要深化税收合作,促进经贸畅通,努力消除税收壁垒,有效降低税收负担,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进一步服务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5月14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
王军在会上强调,深化税收合作,建立各国共同遵循的税收规则与指引,有利于消除税收壁垒和国际重复征税,优化生产要素跨境配置,以税收上的共同遵循扩大“一带一路”经贸交往的共同利益;深化税收合作,建立有效的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寻求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以税收上的平等磋商促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的公平竞争;深化税收合作,建立跨境税收服务咨询和征管协作机制,有利于提高税收透明度,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合规经营,以税收上的确定性增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投资者信心。
王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国内税制,着力消除税收壁垒。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尽量发挥税收制度正向外溢效应,控制其负面外溢效应,进一步增强税收中性与透明度,避免对跨境经贸活动造成扭曲,为持续、平衡、包容性增长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是加强双边合作,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协定是促进跨国经贸活动平等互利的税收国际法保障。各国应加快相互之间税收协定谈签与完善,进一步简化协定执行程序,提高协定执行水平,并完善税收争端解决机制,有效降低跨境投资者税收负担。
三是深化多边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中国在提升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方面曾得到国际社会的热情帮助,今后将乐意为帮助其他国家作出更大努力。同时,真诚希望与各国一道,努力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沿线国家税务局长会晤与沟通平台,促进税收政策协调及征管多边合作,更好地发挥税收促进全球经济治理的作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