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中国税务及投资法规速递》(“《法规速递》”)旨在每周为您提供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税务及商务实时资讯。《法规速递》为中文及英文两个版本,简要概括并分析相关文件的内容并附上其官网链接。
本期内容主要包括: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内容提要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2017年报告》”),回顾了2016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对2017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将《2017年报告》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2016年税收和商务领域的主要工作和成果
2017年主要工作部署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各种收费和基金项目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们相信在两会结束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将会陆续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我们强烈建议企业与税务顾问保持紧密联系,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以便充分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如有任何进展,我们将会为您及时带来最新消息。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7]23号)
内容提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税[2015]141号文(即《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于2017年1月18日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7]23号,确认并公布了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根据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7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了这一条款,增加了“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4(以下简称“三年结转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可以享受三年结转制度的捐赠支出,是指企业自2016年9月1日起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这也与去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生效日期一致5。
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内容提要
在“十二五”期间(即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长15.7%。毫无疑问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以及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然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贸易逆差较大等。
为推动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2017年3月2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等13部委发布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于“十三五”期间,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力争服务贸易年均增速高于全球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继续提升技术、知识密集型和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占比。
为此,《规划》针对服务贸易发展提出了完善发展体制、优化行业结构、壮大市场主体、配置创新动力、扩大开放合作以及健全监管体系等任务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将采取以下措施,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另外,外商投资管理程序也将被进一步简化,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上述措施与年初出台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以下简称“5号文”)设立的对外开放基调一致。
《规划》还提出了一些保障性措施,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促进体系、健全合作机制等。具体就税收政策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此外,《规划》列出了物流运输服务、能源服务、国际服务外包等24个服务贸易发展重要领域。
您可通过安永官方网站获取《法规速递》第2017010期英文版本全文。 https://www.ey.com/CN/en/Services/Tax/Country-Tax-Advisory/EY-China-Tax-and-Investment-Express
关键词:捐赠税 服务贸易 外商投资 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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