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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首份中俄智库联合研究经贸报告:培育中俄复兴增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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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7月15-1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俄罗斯总统经济顾问研究团队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俄经济对话在北京成功召开。16日下午,俄罗斯联邦总统经济顾问、俄罗斯科学院院士谢尔盖·格拉兹耶夫(Sergey Glaziev)、前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大使姚培生、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教授、著名汉学家尤里·塔夫罗夫斯基(Yuri Tavrovsky)、人大重阳执行院长王文等代表双方学者向媒体通报了对话情况,并发布了首份中俄智库联合撰写的关于两国经贸问题的报告《培育中俄复兴增量:两国智库关于中俄经济金融合作的共同研究》。

  

  

  

  目录

  16 July 2018

  一、中俄经济合作取得的成就

  • (一)政治交往高水平运转,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良好的顶层设计
  • (二)设施联通积极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广泛的项目支撑
  • (三)资金融通稳步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充沛的资金支持 二、中俄经济合作瓶颈与问题
  • (一)中俄两国贸易投资规模小且结构较为单一
  • (二)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 (三)当前的中俄两国合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 (四)中俄两国市场开发程度较低,在诸多行业存在贸易壁垒
  • (五)两国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者的认知影响项目的有效执行
  • (六)“绿色”金融成本较高,纳税人面临额外负担 三、来自两国智库代表的共同建议
  • (一)中俄两国应继续深化政治互信,提高互信“执行力”
  • (二)中俄两国应加大贸易和金融及投资领域合作规模
  • (三)中俄两国应继续为“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培育增量
  • (四)中俄两国应深化科技合作,推动“智力”合作
  • (五)中俄两国应继续挖掘电商合作新潜力,落实地方合作新亮点
  • (六)中俄两国应积极开展智库和民间“双驱动”交流

培育中俄复兴增量

两国智库关于中俄经济金融合作的共同研究

  当前,中俄都处在冷战结束后奋力走向民族复兴的新时代,两国都是世界大国,并互为邻国,长期保持着高水平的合作关系,被视为大国合作的典范。同时,两国面临着几乎完全相同的六大历史使命:实现国家复兴、维护主权完整、推进经济转型、承担国际责任、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全球发展。

  然而,两国舆论和民众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对彼此认识不足甚至误判之处,因此,为深化两国全面合作,增进两国人文和经济交流,实现共同繁荣和国家复兴,有必要就冷战结束以来中俄两国合作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本报告正是基于此目的,由俄罗斯联邦总统顾问、俄罗斯科学院院士Sergey Glaziev博士与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共同领衔中俄两国智库代表进行合作研究,以期进一步凝聚中俄共识,寻求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解决之道。

  一、中俄经济合作取得的成就

  (一)政治交往高水平运转,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良好的顶层设计

  中俄两国关系目前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在多边和重大国际问题上,两国立场大体相同,反对霸权主义、支持全球多极化,积极维护国际社会稳定。在这一领域,双方战略互信较高,合作积极,机制性合作较多,如“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在双边和国家发展问题上,两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会晤机制,如两国国家元首之间、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两国政府总理间的定期会晤制度。此外,中国地方政府与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之间交流与合作也广泛开展。

  另一方面,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合作快速推进,两国在此前合作较为薄弱的领域,如经济、社会和人文也取得了突破进展,“政热经冷”、“上热下冷”、“老热青冷”等现象得到较好改善。

  (二)设施联通积极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广泛的项目支撑

  近年来,中俄两国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口岸及过境运输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两国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过境运输通道不断拓展,人才技术交流更加广泛,交通运输双边多边合作空前活跃。

  另外,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六条走廊中,“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新欧亚大陆桥”直接经过俄罗斯,中国-中亚-西亚间接相连。2018年,两国围绕“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密切合作也在积极开展中。

  (三)资金融通稳步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充沛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随着中俄贸易总量快速增长,人员、货物及资金的跨境流动逐年增加,中俄金融合作越来越紧密,但其水平仍然不够,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贸易和经济合作需要,尤其在科学、技术和生产领域。金融领域仍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中的“瓶颈”,需要大规模的共同投资。

  中俄两国金融合作已经形成一系列运行和协调机制。在政府合作方面,两国目前已经形成央行层面的金融合作分委员会机制,在推动两国本币结算、挂牌交易、互设机构、监管合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俄两国政府层面还通过中俄直接投资基金、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平台加强金融合作。

  中俄双方应该在传统银行、保险、证券等方面不断深化和扩大合作。我们需要开始在跨境贸易、共同投资和金融市场一体化方面做出决定性转变,可从当前的本币结算、融资合作和商业银行间业务合作开始。目前美国对俄制裁和对中国的贸易战迅速波及国际货币、金融、贸易和经济合作,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联合行动。

  二、中俄经济合作瓶颈与问题

  (一)中俄两国贸易投资规模小且结构较为单一

  近年来,中俄两国相互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但总体规模不大,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不明显,而且存在投资领域单一、地域分布过于集中等问题。

  中俄之间虽然贸易来往频繁,但是规模相对较小,2017年的规模仅仅相当于同期中国与美国贸易额的13%左右,两国的切实合作项目有待增加。另外,中俄贸易结构长期较为单一,能源和原材料等低附加值产品占据比例过大。原材料在国际范围内的价格变动,直接会影响到中俄两国的贸易总量,进而影响两国的经济发展。

  (二)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中俄金融合作受到诸多现实因素的制约。首先是两国经贸发展水平不均衡,相互投资和贸易额规模较小,导致金融合作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第二,中俄金融合作配套机制尚不完善、信息交流和监管机制不健全,如缺乏市场风险规避工具,同时,中俄两国在欧美的制裁下还缺乏高效的支付清算渠道。欧美实施的经济制裁也导致了俄罗斯境内的金融体系较为脆弱,业务风险较高,严重影响了中方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性。

  第三,私营和国有企业没有采取任何主动和刺激措施使用本国货币,这个问题的原因两国各不相同。从俄罗斯方面来看,部分企业顶层进行了传统利己性商业行为,他们习惯于使用能完全自由兑换的货币,以便将公司在外获得的外汇收入从国内转移到离岸司法辖区以求相关庇护。而中国还没有实现货币的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交易的潜力还未完全发挥。

  第四,美国及其战略合作伙伴对俄加强制裁对中俄合作有负面影响。由于中国各银行拒绝为俄罗斯个人和法律实体提供相关交易需要,用美元支付过程过于复杂,受制裁的俄罗斯公司与中国合作伙伴无法以传统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三)当前的中俄两国合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中俄经济合作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大项目带动,这种合作方式比较适宜推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国家安全的大型合作项目,如能源、航空航天项目等。虽然大项目大市场是中俄两国经贸合作发展的重点,但这种模式自身存在一定不足,并不适宜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的加工制造业、创新型产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比如,高科技领域合作处于低水平。飞机、电力工业、油气工程等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在未来的中俄双边经贸合作形式中,也要适当考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的可持续性合作模式。

  此外,提高金融和经济等相关研究的“实践性”也是十分必要的,当前双方的一些经济及技术项目缺少实际操作。中俄两国在制定技术方案和建设大型(欧亚)规模的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取消了部分行动。原因在于:一方面,俄罗斯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中国未能使用标准的货币转账和收回机制。双方也应在高级别首脑会议上更加积极,并在全球、区域和国家改革领域公开宣布我们的倡议和需求。

  (四)中俄两国市场开发程度较低,在诸多行业存在贸易壁垒

  俄罗斯学者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俄远东市场产量有限,一般情况下应该把投资留给出口潜力最大的地方-中国,但中国市场对部分俄罗斯商品尚未开放或征收较高的关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合作。例如,中国对俄罗斯小麦的关税高于“欧亚经济联盟”。同时,中国对俄罗斯产品还有进口配额限制(包括小麦、玉米、大米和糖类)。

  在中国学者看来,俄罗斯对华进口也存在诸多的技术壁垒。适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对提高产品质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俄方过度的贸易壁垒则导致中国在某些产业与俄罗斯贸易商陷入无法开展合作的局面。

  实践表明,中俄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存在许多缺陷且缺乏条理。中国的关税和非关税限制以及俄罗斯出口商缺乏信贷资源,导致双方失去了该领域合作的黄金期。

  (五)两国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者的认知影响项目的有效执行

  中俄经济合作得到相当部分学者、官员、民众的拥护,但具体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面临诸多阻碍。有些项目双方已经签署协议,在执行过程却推进力度不足,拖延问题时有发生。比如,俄方经常通过配额、许可证、质检标准等手段和方式限制中国在相关地区的投资。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应该更多的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诉求,尊重当地人的生活方式。

  从俄方看,俄方高层的战略思路明确,但各部门和地方及官员思想准备尚不充分,真正建章定制式的规范构建工作面临诸多阻碍性因素。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前期调研和准备不足,未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利益等问题。

  (六)“绿色”金融成本较高,纳税人面临额外负担

  中俄双方领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保存和维护现有的各种自然区域是首要考虑的问题。“绿色”金融工具不仅可以解决环境问题,还可以发展国家金融市场,并在国际中提供全球榜样。但是“绿色”倡议的实现既需要符合“数字安全”的原则,又需要与跨国合作相符。此外,“绿色”项目在政府预算中的高成本也给纳税人带来了额外负担。

  三、来自两国智库代表的共同建议

  (一)中俄两国继续深化政治互信,提高互信“执行力”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经济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夯实两国互信基础,提高互信“执行力”,尤其是执行层之间的互信,为两国经济合作培育良好的环境。如,在双方高层互访中可以划出一些重点合作项目,并对其进行持续追踪,充分发挥“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合作效率。

  再如,建立中俄经济合作常设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由双方经济部门的副领导人组成,并由国家领导人亲自授权的高级官员进行监督。制定并实施经济合作战略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委员会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实现行动计划。在不久的将来,两国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中俄经济投资合作。简化投资流程,促进双方合作。

  鉴于美国对外动作攻击性不断加强、国际法和现有的全球金融和经济架构遭到破坏,中国和俄罗斯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在“金砖国家组织”和“上海合作组织”的支持下,继续推进国际金融秩序改革。

  (二)中俄两国应加大贸易和金融及投资领域合作规模

  针对双边贸易和金融合作我们提供以下建议:敦促国有银行利用本国货币提供双边贸易与合资信贷。增加货币互换(RUB/ RMB)和信用互换规模,为双边贸易与合资提供融资。尝试研究国家金融市场间的互联互通。先前生效的协议按之前约定的形式继续执行,而新的协议应以使用国家货币为基础(除非双方愿意为之前条款中的意外变化支付罚款)。为此,通过如税收、金融标准、利率等特殊手段鼓励企业和银行使用共同货币是合理的。

  有必要建立双边机制以缓冲两国市场的(贸易和金融)风险。这些机制可以基于两国大型国有银行的综合参与,形成特殊基金或是其他机制解决相关问题。可以使用以下工具:此类交易的保险、对冲机制、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远期合约的实际定价等。

  针对“绿色”金融合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建立中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组,负责相关方面的监督和决策。同时,分享“绿色”金融经验,2015年,中国决定内部“绿色”项目应按以下比例出资:10-15%来自政府预算,85-90%来自其他资金来。另外,协调国家立法,适合“绿色”金融发展。

  针对投资合作,我们建议增加双方投资比重,建立投资基金体系。以国家货币提供直接投资和贷款投资。该系统可由区域发展基金、直接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工业发展基金组成。两国中央银行有义务为该系统筹集资金。

  有必要提高两国机构间的(包括受制裁的银行和公司)股票和债券配置水平,支持公司和银行通过中国在俄罗斯发行债券以及募集到的以人民币为计价资产的相关汇款和提款业务。

  除了建议将清算货币从美元过渡到两国货币和建立特定金融机构外,我们提议创建并引进国际数字货币“Euroas”,用于俄罗斯和中国经济代理方之间的跨境支付,同时也方便其他国家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合作。数字货币发行可由专门为此目的设立的国际清算和结算中心(ICSC)组织负责。国际清算和结算中心将确保数字货币和两国法定货币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金价挂钩的固定比率相兑换。数字货币转换可公开进行,并使用与“区块链”(或在俄罗斯开发的“master chain”)类似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建议将这些机制作为海参崴自由港管辖范围内的一项制度试验。我们还建议对现有金融技术产生的外部数字风险/冲击的中和机制进行阐述;提高货币政策作用机制的效率,使其能够在新的数字金融领域有效地共存。

  最后,我们建议,中俄双方,尤其是俄罗斯应充分利用中国将于2018年11月举办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机会,鼓励俄罗斯各行业更多的一流企业去推广技术、服务和产品。

  (三)中俄两国应继续为“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培育增量

  近年来,“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顶层设计不断出台,部分项目如“亚马尔LNG项目”等建设顺利开展,但是具体项目和成果仍十分有限,尤其是欧亚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仍缺乏。另一方面,俄罗斯境外投资存量巨大,但目前对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项目的投资占比相对较小,未来空间和增量巨大。

  针对这一情况,在尽快落实两大战略对接项目的同时,我们建议继续为两大倡议对接培育增量,如两国共同在欧亚地区探索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吸引更多的投资资金;再如,未来中俄两国也可以在“冰上丝绸之路”支点港口建设中发力。

  同时,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建议遵循“建设超国家联盟”的做法,在涉及双方边界的运输通道建设中协商推进。同时,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在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市场投放债券,以及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丝绸之路基金(SRF)、新开发银行(NDB)、欧亚开发银行(EDB)投资等方式提供融资。

  (四)中俄两国应深化科技合作,推动“智力”合作

  在能源领域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还应该积极深化其他领域的合作,例如,高科技领域。我们建议,通过建立合资企业网络,充分发挥现有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优势,并确定投资的资金来源。例如,中俄两国建立联合飞机公司,设立联合飞机投资基金,为两国飞机生产融资提供贷款。

  同时,建立战略科学伙伴关系中心(下称“中心”),为“二十国集团峰会”、“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提供可行的研究项目和联合工作所需的智力支持,促使该中心与国家科研机构合作,为两国科研领域合作提供机遇。

  (五)中俄两国应继续挖掘电商合作新潜力,落实地方合作新亮点

  近年来,中俄电商合作也取得重大进展,仅次于能源合作。但是,电子商务合作的潜力有待开发,例如,当前中俄农工业合作规模小,这一领域可以作为未来中俄电商合作的发力点之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为更多的俄罗斯企业开拓中国市场提供可能。

  在开发电商合作潜力中,需要指出的是,中俄农业合作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俄罗斯的供应量达不到中国的需求,以大豆为例,2017年中国大豆净进口为9542万吨,俄罗斯大豆产量为360万吨,不足中国进口量的零头。所以,中俄农业发展落后的原因主要是俄罗斯没有开发好中国市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举办相关主题的企业论坛,为中俄农业等轻工业企业之间合作提供机会。同时,也可以利用中国的人口优势和俄罗斯的土地优势,充分开发俄罗斯的农业种植潜力,当然这需要中俄之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

  除了电子商务外,近年来,两国在地方对接合作中取得了重大进展。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未来继续加大地区、城市之间的对接合作,办好2018年和2019年即将举办的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充分挖掘务实合作点,为中俄合作提供增量。例如,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和东北三省的农业合作。

  (六)中俄两国应积极开展智库和民间“双驱动”交流

  针对俄罗斯存在的一些亲西方人士以及中国部分精英和决策执行层对俄罗斯了解不足的情况,我们建议充分利用两国智库平台,有针对性的展开交流和对话。

  此外,民间交流也至关重要。“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当前虽然中俄互信程度非常高,但是普通民众之间的了解在一些地方严重落后,甚至俄罗斯一些高校老师对中国的认知还停留在90年代,一些中国人对俄罗斯的认知也局限在“战斗民族”等狭隘的概念中,“中国威胁论”和“俄罗斯不可靠论”等在两国均有市场。因此,两国需要进一步深化民间交流,办好“中国年”、“俄罗斯年”、“旅游年”、“语言年”、“青年友好交流年”等一系列交流活动,增强普通民众之间的互信。

  中俄智库联合研究小组名单

  课题共同组长:

  谢尔盖·格拉济耶夫(Sergey Glaziev):俄罗斯联邦总统顾问、俄罗斯科学院院士

  王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课题组写作团队:

  中方:

  姚培生:前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大使

  王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贾晋京: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主任、首席研究员

  周晓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亚非发展研究所所长

  刘志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全球治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

  王鹏: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杨福鼎: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项目主管、助理研究员

  张婷婷: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赵升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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