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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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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8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04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潜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联接基金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其他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目标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在本基金目标ETF未能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时,本基金将不能设立,面临募集失败的风险。本基金属于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ETF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购、赎回目标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按“未知价”原则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并不保证和目标ETF业绩表现完全一致,与目标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投资比例要求。目标ETF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参与融资业务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ETF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7、联系电话:(021)38969999

  8、联系人: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10、网址:www.huaan.com.cn(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邱平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上海红星轴承总厂党委书记,上海东风机械(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全光网络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上海赛事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董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景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Crystal Bright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基建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理业务董事、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战略管理部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McLagan)公司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珍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4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JP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4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9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倪斌先生,硕士研究生,8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8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本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苏圻涵先生,博士研究生,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从业执业证书。2004年6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于研究发展部、战略策划部工作,担任行业研究员和产品经理职务。目前任职于全球投资部,担任基金经理职务。2010年9月起担任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同时担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同时担任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同时担任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大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徐宜宜先生,自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9月28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童威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总经理助理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谢振东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监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358人(不含香港公司),其中5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2%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19只。

  三、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73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赵安平(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

  仅销售A类份额(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同时销售A类和C类份额(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6)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 021-22267987/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7层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161188

  公司网站:https://8.jrj.com/(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一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13)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马刚

  客服电话: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jjmmw.com www.zlfund.cn(15)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010-82350618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1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1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2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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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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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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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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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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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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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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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10-891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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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https://fund.jd.com/(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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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8)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keynesasset.com

  (2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1)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俞敏

  联系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号码:0591-7330926

  客户服务热线:400-893-9999

  公司网站:www.fjhxbank.com

  (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400-8888-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95551/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7)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 胡天翔

  联系电话:021-50778395

  传真号码:021-68367031

  (3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4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41)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法定代表人:于龙

  网站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服联系方式:4006-802-123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参与融资业务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二)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购、赎回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3)特殊申购:在目标ET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前,本基金可以用现金特殊申购目标ETF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以特殊申购日目标ET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不收取申购费用。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股票投资策略

  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和基金组合的构建情况,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将以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进行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因受成份股停牌、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或其它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股票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对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债券类别配置,并根据对个券相对价值的比较,进行个券选择和配置。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和目标ETF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对标的指数的目的。

  (六)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七)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八)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中华交易服务港股通精选10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由于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投资组合中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并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参与融资业务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因此,设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华交易服务港股通精选10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该基准能较为客观的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其中,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指定媒介上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2.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2.3 其他资产构成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1.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联接A

  2.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联接C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1.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未来,如果指数公司针对联接基金收取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和数据提供费,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business.sohu.com true 搜狐媒体平台 https://business.sohu.com/20190114/n560890202.shtml report 26960 重要提示本基金于2018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