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樊莉辉)中国反洗钱局日前成立!这是央行在反洗钱“运动”后使出的第二“猛招”。由此可见,中国的反洗钱实战大幕已全面拉开,而反腐力度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
调整编制成立反洗钱局
9月30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强化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责。
此次人民银行成立的反洗钱局,是由原来的保卫局增加反洗钱职能后改成的。据了解,反洗钱局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研究和拟订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划和政策;承办反洗钱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汇总和跟踪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等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协助司法部门调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
打击“洗钱”乃大势所趋
据介绍,典型的洗钱过程通常需要金融机构作为“洗钱机”来协助完成。洗钱分子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然后,通过多层转账把资金转移或汇往境外。他们利用金融机构行业制度本身的便利,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非法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最终在形式上合法化。
10月5日,央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实上,“9·11”事件后,国际社会纷纷意识到,洗钱者将非法收入带到境外,并不一定对该国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例如,他们把“黑钱”匆忙投入到某些未经考证的项目上,他们眼前的目的是把钱“洗白”,一旦目的达到,会突然拂袖而去,造成当地经济的动荡,甚至对国家正常的经济造成破坏,导致政府在经济政策上失控。因此,从整个国际形势上看,各国打击国际间洗黑钱行为,成立相关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已经是大势所趋。
“反洗钱”由来已久
据了解,早在这次成立反洗钱局之前,央行就已专门出台了“反洗钱”的相关法规。
央行在今年1月13日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1月14日出台《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划入重点监控范围;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会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将配合司法部门对可疑账户进行冻结。
银行界人士分析,此次把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的职责由公安部转为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将能集中和规范国家反洗钱活动。据介绍,目前央行已经研制出一套能够自动分析出大额可疑支付交易的检测系统。但是需要监控的交易却浩如烟海,每天有近30亿条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