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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获悉,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白糖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广东、广西、云南等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74家企业的77种产品,合格6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3%,其中,抽查了绵白糖产品17种,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5%;白砂糖产品60种,合格5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在流通领域抽查了6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7%,生产领域抽查了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
抽查结果显示,目前白糖产品的总体质量较好。此次抽查的产品中,既包含了我国食糖主要产区的白糖,也包含了各种经济类型成分、各种规模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88.3%,与2003年第一季度87.5%的抽样合格率相比,高出0.8个百分点,基本持平。
抽查中发现少数白糖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1.白砂糖产品的还原糖分超标。
还原糖具有强烈的吸湿性,易使白糖吸潮溶化,直接影响到贮存性。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1998《白砂糖》中分别对各类级别的白砂糖中还原糖分含量规定了限量指标。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一级白砂糖还原糖分含量为0.25%,而标准规定一级白砂糖还原糖分含量≤0.10%,超过标准规定值的要求。
2.绵白糖产品总糖分未达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445-2000《绵白糖》中,规定了精制绵白糖总糖分含量。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该项未达到标准要求。
3.部分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白糖在生产过程中需利用二氧化硫的还原作用进行还原漂白蔗汁,如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会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二氧化硫对人体健康有损害。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15m g/k 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达38m g/k g,超出标准规定一倍多。
抽查中还发现,有些白糖产品标签存在无意或有意识模糊标识行为,在产品包装袋上不标注生产日期、不标明产
品等级,而冠以“优质、纯正”等名称,误导消费。
白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的营养物质之一,主要化学成分是蔗糖,从形式上可分为白砂糖和绵白糖,其中白砂糖原料是甘蔗或甜菜,含蔗糖量99.5%以上,外观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晶粒整齐、均匀,按蔗糖含量多少分为精制、优级、一级、二级四个级别;绵白糖是以甘蔗或甜菜糖为原料制成,外观晶粒细小、均匀,颜色洁白,质地绵软、细腻,可分为精制、优级、一级三个级别,其纯度低于白砂糖的蔗糖量,不宜长期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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