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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6日,甘肃的各主要媒体几乎都在一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条关于甘肃省政府改革审批制的消息。《西部商报》的报道称:“沿袭了几十年的商品和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将成为历史。甘肃省政府决定,包括这些项目在内的第一批185项省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权从即日起被取消、下转、转移、转备案或核准。” 以审批制为主要表征的政府管制能在甘肃这个内陆省份有所松动,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击节叫好的大事。中国加入WTO,面临最大挑战的是政府自身;WTO与中国达成的议定草案,在总共19条规则中,全部都是针对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面对全球性竞争压力,政府主动变革、放松管制将成为上策。 如果说我国前20年的改革取决于如何改企业的话,那末后20年的改革将取决于如何改政府。在此情况下,如何认识政府与政府管制,如何通过放松管制来推进改革、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则显得至为重要。 改革审批制是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与世界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一步,体现了现代法治的精髓。市场制度是个人的自由权利得以真正确立和有效保障的制度,如果个人和组织的经营活动和范围皆需经政府批准,那还有什么经济自由可言;若个人和组织只能做法律允许之事,也无异于个人的选择要事先经过政府的审批。这样,个人的选择范围和自由空间将会受到很大限制。 政府审定经营范围和只能做法律(实际是执政党和政府)允许的事情,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基本行为准则。这样,个人是不能独立行为和选择的小孩子,必须依附于某个政府机构,听命于后者的监护和管理,社会机构和社会组织亦不能摆脱政府而独立,必须有一个主管部门,难怪出现了“单位人”和“挂靠单位”之类的奇特现象,形成了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格局。 于是,政府及其官员就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力,政府官员违法侵权便屡见不鲜,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也便自然而然地甚嚣尘上。至此,法治成为一纸空谈。 不仅如此,审批制度最为恶劣之处是它扼杀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及其内部的每个组织、每个个体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而众所周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长盛不衰的动力所在。一个缺失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民族是注定要被浩荡的全球化潮流所淘汰的。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建议,政府与其忙于批准这个工程、核准那个项目,不如把主要精力放在关乎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能否正常运转的制度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上。换言之,即是要着力于营造能使好的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制度环境。如此,则庶民幸甚,国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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