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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出台、56位独立董事去职、十余位上市公司高管出走——2002中国公司治理层面中所呈现的景色,令人眼花缭乱又叹息连连 2000多家上市公司,不可计数的国有企业,日益庞大的民营力量,2002年,在全球化一波波的浪潮冲击下,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们正前所未有地面临着一些新的选择,他们并购、联盟,他们冒险涉足海外转移风险,他们争相从实业跨入金融,试图在另一个战场上率先跑马圈地 。所有这一切,也向他们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必须学会更多,了解更多。因此,近一两年来,在公司治理结构成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关注焦点之后,也逐渐为更广大的企业和企业家所关注。 2002年底,著名的政经风险顾问公司(香港)针对美国及13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做了一项“公司治理品质评比”的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和台湾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在14个国家和地区中已达中上水准,分别排名第四和第七,而中国大陆则排名倒数第二。在经历了一系列国外“先进制度”的引进嫁接之后,中国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仍然显得“水土不服、药不对症”。 2002年在中国发生的商业变局中,假如可以排除外部环境原因的话,绝大多数最终都可以归根于中国企业错综复杂的治理关系及治理现状。然而,在本刊2002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关于“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反思”那一场分论坛上,一位特别可爱的企业家很诚恳地向主持人提问,希望可以帮他解决一个自从企业改制以来天天都困扰着他的问题:如何拒绝那些不停来跟他买公司原始股的地方权势阶层?主持人哑然:我没办法。这也许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了中国公司治理现状背后的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 第82个“准则” 2002年1月7日,赶在交易所开盘的前一天,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了作为一国企业治理基本实践法则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继2001年的“监管年”后,新年伊始出台的这份标志性文件,似乎显示了中国政府开始关注并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决心,有人便就此戏称今年为“公司治理年”。 该准则中提出的许多制度在现行《公司法》中均为空白,比如: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包括经营者与股东的关系,内部控制关系,股东大会的召开规则,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累积投票制度等;对公司非理性行为的规范,如母子公司间的担保,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担保;董事的诚信义务;公司内部的监控制度等。目前已经有法律界资深人士提议修改《公司法》时,将上述内容考虑进去。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经济组织先后创建了80多份公司治理准则,以英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最为完备。如果按此类文件出台的时间顺序逐一排列的话,中国这一份大约为第82个。准则的诞生,似乎显示出在经过了20年的发展之后,中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终于迈出了新的一步。 独董辞职成“现象” 2002年10月,在大唐电信业绩出现“高台跳水”以后,大唐电信原独董、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突然提出辞职。实际上,自5月以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几乎成为一种“现象”。有人依据中报做的统计显示,到2002年年底为止,已有56家上市公司超过60名独立董事辞职。这些独董的任职时间长则一年,短的仅一个多月。舆论认为,在现实的公司运作当中,独立董事知情权的缺失已成为限制相关制度发挥其效用的主要障碍。独立董事片面追求名人效应,也在相当程度上使之成为“花瓶”角色。这是独立董事不得不弃职而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0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如此算来,中国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的需求量大约在3000人左右,尽管从2001年10月开始,证监会已经分别在北京、上海举办了14期独立董事培训班(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经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是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一项必要条件),但受训人数显然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而独立董事集中辞职现象的出现,目前已在企业家之间、学者之间引起很大的争论,对于中国企业是否真正适合引进以及应该怎样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方面的质疑之声,一直不绝于耳。 曾在香港、新加坡及国内均做过独董的长江商学院院长项兵认为,“独立董事”制度是英国人搞起来的,在英国,公司管理层持股非常少,这么大的决策权放在这些人手里,股东担心:他们变心怎么办?所以英国人搞独立董事,是为牵制CEO的权力。但这一套制度到了香港就不一样了,香港公司的老板个人或家族持股很多,老板跟股东同床异梦的现象几乎不存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大股东欺负小股东,而在大陆,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由国企改制而来,国有控股居多,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的职责似乎更加复杂,当好哪类股东的“看家犬”,似乎都更加地不易。 安然公司的17名董事中,独立董事有15名,但在长达数年时间中却只能充当“花瓶”,因为有的为安然提供财务咨询,有的接受科研经费。所以实际上,即使在独立董事制度已经相当完备的美国,也不能保证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魏斯评级公司在调查了7000家公司后发布报告说,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上市企业可能存在捏造盈利报告的问题。显然,即使在美国,“独立董事”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监督英雄”。 监事会仍然“监”不到“事” 据说,独立董事制度被引进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监事会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但当独立董事制度被香港女人史美伦嫁接给中国上市公司之后,一些上市公司的监事则诉苦说:“现在公司有了独立董事,就更没有人把监事放在眼里了,我们真快成了‘摆设’了。”中国上市公司里监事的尴尬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据某权威机构对山东54家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2002年度,山东省54家上市公司的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比例为88%,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比例为87%:90%的监事未曾提出过监督意见,个别监事仅就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性问题提出过监督意见;虽然有62%的监事表示检查过公司财务,但只有15名监事(约11%)在检查财务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仅4名监事的问题和意见有一定价值。如此监事,能监何事也就可想而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李兆熙认为,表面上看还“挺像回事儿”的中国公司治理,实际上存在不少扭曲,从现行的静态治理结构上看,明显露出“拿来主义”的痕迹。虽然中国现行公司治理的形式安排上与德国的双层委员会制相似,但没有做到德国监督委员会那样体现劳资共治,代表股东承担明确的控制重要资本投资回报的责任。虽然有既监督董事、又监督高管人员的使命,但监事都是内部监事或少数职工代表,只是监督别人而自己不承担重要决策的责任,对董事会没有直接任命和授权的关系,所谓监督,也只能是软性的,所以监事会实际上常常“监”不到“事儿”。 秋季里的一道特殊风景 —高管危机 也许从来没有这样一个时刻:2002年9月2日至10月16日一个半月时间里,国内上市公司竟然连续发生了70多起人事变动,其中涉及高管层的,有十数起。欧亚农业董事长杨斌被监视居住及至批捕,国电电力总公司负责人被中纪委调查,江西纸业包括董事长姜和平在内的整个管理层先后辞职原因不明,(新疆)国际实业子公司国际置业董事长唐朝金因挪用8000万资金被判无期徒刑,深能源董事长劳德容非正常离职,民丰实业董事长孙凤娟突然失踪……10月21日,被称为中国资本市场一代枭雄的申华控股董事长仰融,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辽宁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又一个多月后的11月29日,此前已被羁押的ST东方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开始被司法审查。 2002年的秋天,因为这些事件而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舆论认为,高管危机的集中出现,意味着继2001年监管年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开始真正触动深层结构性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高管的异动恰恰暴露出上市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尽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开始实施,但许多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与股东会形同虚设,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高管独断专行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而这场高管危机背后所深藏的原因,其实仍是那个陈旧的话题:国有资产主体缺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或代理人缺少激励与监督机制,让这些管理者既有“寻租”的动机,也为其“寻租”行为提供了可能性。此一背景不消除,中国企业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治理模式,也许都无法真正从制度上避免企业发展危机。 90年代以来部分国家和地区最具代表性公司治理原则概览 [自从1978年美国法律协会商业法分部制订《公司董事会指南》以来,经过整个80年代的沉寂(只有香港在1989年颁布了《最佳做法原则》),到90年代,30多个国家与组织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公司治理原则,其中既包括发达国家与地区,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与地区。除了国家与一些国际组织(如OECD)外,企业自身也有制订自己的公司治理原则的,如《通用汽车公司董事会公司治理原则》、《道琼斯公司公司治理原则》等。] 国家与地区 原则、准则名称 制订者 制订时间 美国 《公司治理的声明和美国竞争力》 商业圆桌会议(BRT) 1990 《公司治理的声明》 1997.9 英国 《Cadbury 报告》 伦敦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财务委员会 1992 (《公司治理财务方面的报告》) 香港 《最佳做法原则》 香港股票交易所(SEHK) 1989.10,1996.6修订 德国 《公司控制和透明度准则》 德国联邦司法部 1998.3 韩国 《公司治理最佳做法原则》 韩国公司治理委员会 1999.9 日本 《公司治理原则:一个日本的观点》 日本公司治理论坛 1998.5 (资料来源:本刊资料)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主要法规(中国) 法规名称 发布日期 颁布单位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 1号 2002年1月7日 证监会、国家经贸委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 102号 2001年8月16日 证监会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修订) 2000年5月18日 证监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 16号 1997年12月16日 证监会 (资料来源:本刊资料)
来源:[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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