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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债多不愁,虱多不痒”。问题堆积如山的中国股市,早就不在乎再增加多少个新的问题了。所以,深陷问题的泥潭里难以自拔的中国股市,在“不规范”这块肥沃土壤的滋润下,每天依然还在不停地生长着新的问题。这不,今天(9月12日)上市的华夏银行,就又是一只带着问题来上市的股票,中国股市也因此而又多出了一只问题股。
一,还未上市便遭市场质疑
华夏银行的网上申购与网上配售分别是于8月26日、28日进行的,上市时间定在了9月12日。但还未到上市的日子,9月6日出版的《证券市场周刊》便发表了《华夏银行乔装上市》(以下简称《乔装上市》)的署名文章,对华夏银行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提出质疑。在这篇文章里,作者良德信认为,华夏银行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其一,利用修改贷款条件,人为压缩不良贷款。如果不修改贷款条件,截至2003年6月30日,华夏银行严格意义上的不良贷款合计高达206亿元,而不是表观的59.49亿元。
其二,今年上半年,华夏银行涉嫌利用会计手段人为减少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经初步测算,该行合计减少不良贷款损失准备2.03亿元。这意味着,华夏银行因此虚增利润2.03亿元。
此外,良文还认为,华夏银行没有理由坚持以低于同行的标准处置它的不良贷款。从这一角度看,上市之后的华夏银行必须逐步提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标准,由此而来必然是盈利水平受到沉重压制。最后,良德信进一步指出,出于因修改贷款条件人为压缩不良贷款以及选择较宽松贷款损失准备政策问题的考虑,在5家上市银行当中,华夏银行所面临的不良贷款风险程度是最高的。
二,投资者的知情权受到损害
《乔装上市》一文是9月6日从《证券市场周刊》上发表出来了,而《证券市场周刊》则是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刊物”。该刊不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而且发行量甚大,在投资者中流传甚广。也正因如此,《乔装上市》一文在投资者中造成的反响是很大的。然而,令笔者感到诧异的是,面对《乔装上市》一文的质疑,华夏银行方面却采取了“沉默是金”的作法。尽管投资者很希望听到华夏银行的正式解释(哪怕是澄清公告也行),尽管《乔装上市》一文的作者良德信本人也欢迎华夏银行作出回应。但华夏银行方面却采取了“不作为”的态度,只有该行董事会办公室的一位主任在回答有关记者询问时表示:华夏银行《招股说明书》发布的内容是对公司信息的真实披露,公司的财务安排和公司治理结构是到位的,华夏银行“乔装上市”一说“根本不成立”。然而,这个简简单单的“不成立”,又如何能够除去投资者心中的“疑团”呢?而根据“郑百文(相关,行情)重组”中出台的“默示同意”法则,华夏银行方面的“默默不语”,是否意味着该行对“乔装上市”一说“默示同意”了呢?否则,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又在哪里?
三,投资者今后向谁索赔
到今日华夏银行上市之时,华夏银行到底是否“乔装上市”,这在广大投资者的心中依然还是一个未解的迷团。而由此牵连出来的另一个问题却不能不让笔者深感担忧,也即投资者的索赔问题。假如华夏银行“乔装上市”一说成立,那么,蒙难损失的投资者将该向谁索赔呢?因为《乔装上市》一文是9月6日刊登出来的,而发表这篇文章的《证券市场周刊》又是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刊物”,因此,这造假揭露日应定在9月6日当是不容置疑的。而华夏银行是9月12日才上市的,如此一来,凡在华夏银行上市后购买华夏银行股票的投资者,都是在“揭露日”之后买进的,也即是在知道华夏银行造假的情况下上市的。如此一来,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些在华夏银行上市后买进该股的投资者就都不属于索赔者范畴。投资者若因此而蒙受损失,那便只能是打落牙齿往自己的肚子里吞了。由此看来,华夏银行从一开始便给广大的投资者设了一个套,就等着投资者往套子里钻了。而《乔装上市》一文的作者则在无意(或许是有意)之中充当了华夏银行这个套子中的一个重要棋子,广大的投资者将会因为这枚棋子的出现而被华夏银行套得更加牢固。因此,对于华夏银行这只问题股的上市,投资者务必多加防范,以免届时蒙受损失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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