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还在中学里上生物课的时候,生物老师就曾说过:越是有毒的东西,你把它制成标本时,其研究价值就越大。也许果真如这位生物老师所说的那样吧,也许中国股市正是看中了郑百文公司的研究价值吧,所以五毒俱全的、被某些投资者称为是“老毒物”的郑百文,在可以一次次退市的情况下终于被保存下来,并且终于将要在今年7月18日恢复上市了,其目的大概就是要让中国股市与广大的投资者能时时铭记郑百文这家上市公司吧。因为郑百文的身上差不多集中了中国股市所有的黑暗与毒性,是中国证券市场上不可多得的“股市标本”,其研究价值之大远非其它公司所能比。因此,这样一家的上市公司让其退市了实在可惜,不如让它存活在股市里,让人们每天都能看到它,并看到它身上的价值所在。
之一:造假上市的典型
中国股市是一个无偿地为上市公司提供血液的场所,投资者都是义务献血者。因此,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股市里的钱不要白不要。于是,为了上市,为了到市场上来圈钱,一大批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便通过包装的方式造假上市。而郑百文无疑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骗取上市资格,上市前该公司采用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上市后则继续弄虚作假,1996年至1998年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1997年通过虚增9796万元隐瞒了亏损事实。而据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长篇报道《假典型巨额亏空的背后》报道,为了达到造假上市的目的,该公司几度组建专门的做假帐班子,把各种指标准备得一应俱全,最后硬是把亏损做成盈利报上去,结果蒙混过关。
之二:坑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典型
在我国证券市场里,有一首“天天唱”的动人歌曲,那就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歌。然而,唱归唱,实际上沪深股市偏偏就是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场所,在这里损害投资者利益犹如玩一场游戏一般,“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想得到,肯定办得到”。也正因如此,于是富有想象力与创造力的郑百文,便在股市里上演了一幕坑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好戏。其最突出的表现便体现在山东三联对郑百文的重组过程中。根据郑百文的重组方案,郑百文的流通股股东应将所持有的流通股之50%无偿划转给“鲁三联”,不同意划转的,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予以低价回购。而为达到这一目的,郑百文公司不惜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凭借大股东的权利来修改《公司章程》,并提出了践踏中小股东表决权利的“明示反对、默示同意”的表决原则。正是根据这样的重组方案与表决方式,时至今日,原本是投资者私有财产的股票,结果50%划转到了鲁三联的帐户上。投资者的私人财产受到强人的掠夺!而且这种掠夺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利用,成为大股东或有关重组方侵占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方式。
之三:践踏现行法律的典型
鲁三联在重组郑百文的过程中侵占流通股股东50%股权之举,是一种严重的违宪行为,它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性的挑战,而且它最终将《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踩在了脚下,一部堂堂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硬是被鲁三联踩在脚底下流血。而更让人感到可悲的是,视法律如草芥的郑百文,居然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达到践踏法律的目的。由于侵占流通股股东50%股份不能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作为依据,为此郑百文在郑州中院一手导演了一曲周瑜打黄盖,自己状告自己的闹剧。结果在2001年11月8日,郑州中院就“八股东状告郑百文股权过户案”作出判决,认定“默示原则”有效,认定鲁三联侵占流通股50%股权有理。而正是根据郑州中院的这一裁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为鲁三联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中国的现行法律,就这样被郑百文玩弄于股掌之上。
之四:破坏证券市场规则的典型
既然郑百文连法律都能玩弄于股掌之间,那么,证券市场的规则对它来说就更加不放在眼里了,那真是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想要它怎样转就怎样转,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作为一家造假上市的公司,在造假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原本就可以将它赶出证券市场,可郑百文偏偏就能够在股市里赖着不走。2001年初,作为一家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郑百文被上交所依照证监会2001年2月22日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暂停上市了,并且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上交所也给予了郑百文12个月的宽限期。然而,12个月的宽限期到期之后,2001年度依然亏损的郑百文按规定只有退市一条路可走了。可郑百文偏偏在12个月宽限期到期后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延长9个月宽限期的申请”,而且这一“申请”最后居然还被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所批准。就这样证券市场的退市规则不仅被郑百文撕得粉碎,而且就连管理层自己在帮助郑百文逃生的过程中,成了退市规则的肆意践踏者。可以说,在退市规则面前,管理层与郑百文一道,都被钉在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耻辱柱上。
之五:铸造“花瓶董事”的典型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为其只做摆设不管事而被称为“花瓶董事”,而其起源也便出自于郑百文的独立董事陆家豪。陆家豪是在1995年当上郑百文的独立董事的。按陆本人的自述:“我在政协做了一个关于股份制的发言,被李福乾看上了”,“他要我当独立董事,说这是好事。原来董事会里都是中专毕业戴的大专帽,让我这个大学老师来提高公司的素质,对公司有好处,也不用我参与经营。我想,人家是头上有那么多牌子帽子的‘明星企业’,看得起我这个60多岁的退休老知识分子,我还推让什么?再说,这不也是给社会做贡献?”就这样,一个不懂经营、不懂财会制度的外语教授在“连独立董事的聘书都没看到”的情况下便出任了郑百文的独立董事,而他的作用也就只是局限于“一年开两次会”而已,至于发挥监督作用,那就连边也沾不上了。正如他反问采访他的记者时所说的一样:“你说,当时,郑百文该有的桂冠都有了,我能够凭什么怀疑一切?再说,交易所、证监会审查过的年报,上面还有会计师的签名。我不是学财经的,在两个钟头的会议里,我能从年报里看出什么东西?我能负起这个责吗?”正因如此,占据着独立董事之位却不能履行职责的陆家豪,在郑百文造假事发后,而成为证券市场所公认的“花瓶董事”,而这个“花瓶董事”无疑又是上市公司中众多“花瓶董事”的一个缩影。
由此可见,郑百文这只股票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其研究价值也是十分重大的。看到郑百文,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证券市场里的许多人与事,看到中国证券市场的混乱与不公。可以说,作为股市里的“标本”,郑百文实在是非常难得。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笔者热烈欢迎郑百文重新回到股市中来,从此,广大的投资者就可以天天面对它,面对着我们这个证券市场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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