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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适应和服务市场,上证所在充分借鉴外国证券市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自2003年1月10日起正式推出大宗交易。
上证所、中国结算上海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2002年12月31日向记者介绍,大宗交易模式和现有交易模式的区别体现在撮合方式和交易时间上。大宗交易不计入当日指数,但其交易量与当日竞价市场的交易量合并计算并对外发布。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最低限额有特殊的要求,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也低于现行的费率收取标准。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大宗交易实施细则》是对《交易规则》的补充,《实施细则》中未明确的事项,均按上证所《交易规则》执行。
据了解,上证所大宗交易业务拥有独立的交易系统,并借助In鄄ternet技术平台进行议价和信息披露。为确保大宗交易系统能适应市场需求平稳运行,目前的大宗交易系统暂时采用人工方式受理成交申报,此阶段采用的是会员专人送单方式,买卖双方通过场外协商达成协议后,委托指定交易的会员营业部向上证所递交书面申请。
中国结算上海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会员向上证所递交大宗交易申请时,要保证该笔交易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要求,并已得到转让双方有效的委托授权,要保证客户具有与委托相对应的有价证券,中国结算上海市分公司对大宗交易结算实行特别的风险管理,如大宗交易发生日备付金余额不足以完成当日该会员所有交易资金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中国结算上海市分公司按先自营后经纪以交易顺序。冻结大宗交易买卖的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以解冻。
该负责人最后强调,大宗交易系统预计今年二季度可以正式上线。大宗交易系统启动后,会员可直接以有形席位或无形席位报盘方式进行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人工受理方式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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