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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量不断增多。进入20世纪90年代,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数量急剧增加,尤其是自WTO成立以来,这一变化更加突出。在2002年11月4日WTO区域贸易一体化委员会向总理事会的报告中指出,截至2002年10月,向GATT/WTO通知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255件。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是自由贸易区。据WTO统计,截至2002年3月1日,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绝大多数是自由贸易协议,占所有区域贸易安排的72%,共有175个,关税同盟22个,占9%,服务贸易协议及部分授权条款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46个,占总区域贸易一体化的19%,其中除货物外,还涉及服务贸易的有17个自由贸易协议和1个关税同盟安排。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并延伸至服务贸易领域。区域经济一体化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已从GATT时期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在WTO成员间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截至2002年7月1日,包含服务贸易安排的达到21件,占区域贸易一体化总数的12.2%,并且这一趋势,将随着服务经济的发展和服务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而进一步发展。在GATT时期,仅欧共体和美加自由贸易协议等少数区域贸易一体化中涉及服务贸易。 另外,从货物贸易涉及的产品分析,农产品这一被经常视为最敏感的贸易自由化的对象,也被包含在自由贸易的产品范围之中。 四、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已介入到区域贸易一体化之中。目前,除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省尚未正式签署区域贸易一体化之外,WTO的每个成员均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一体化组织,多者则达30个以上,区域贸易一体化遍布各大洲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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