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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税改,可以用“陷入胶着状态”来形容。专家认为,税改遇到的难题,已非改革方向、方案及路径如何确定,而是改革如何在政府、企业及个人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今年是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应进入实质性立法进程。按照2006年人大立法规划,8月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安排审议企业所得税法。但从目前状况看,这项2006年惟一明确了启动时间表的税改能否如期完成,殊难乐观。[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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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支出“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模式就此形成,它确定了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由于谁也不愿为税改支付成本,为求改革顺利进行及稳步推进,“存量不动,增量调节”成为经济改革的模式选择,于是,“保持原税负”成为改革的约束条件,税收改革陷入不能减收的困境。
在这样的状况下,改革的难度和成本均明显加大。比如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外资企业将失去所得税竞争优势;在拥有众多外资企业的东部发达地区,对改革态度冷淡也成为必然,改革阻力并随着外资对经济的影响力上升而加大。[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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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税改回顾
◆ 农业税改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取消了有26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农业税。
◆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国务院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 个人所得税改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1600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增值税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改革
出于对财政减收和影响利用外资的担心,这两项重要改革停滞不前。[ 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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