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德水称,如果听任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自由发展,“我们将会出现核心技术缺乏症。跨国公司只会将商品生产中最没有附加利润的部分,比如组装环节,最耗费能源和原材料、最易造成污染环境的环节放在中国。而公司利润和新创造财富的绝大部分将会被跨国公司所拿走。在国际产业分工的总体格局中,我们就只能充当打工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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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在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一旦外资企业占据控股地位,他们就会以技术、资金、规模、品牌等优势,排挤我国的同类企业,抢占我国企业的市场份额,挤压他们的市场空间,进而占据垄断地位。…[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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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并购对中国装备制造业的“伤筋动骨”目前还只是局部情况,但任其发展的趋势却很可怕。外资汹涌而至,已经带来了负面效果,那就是行业失去了自主发展的空间,因此,应该态度鲜明地设定限制,因为对外资并购国内制造业实行行政与法律干预是国际惯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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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家张军认为,徐工所处的工程机械业不是战略性行业,不要随意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经济安全不能滥用。目前中国经济还很脆弱,中国现在不是外资多的问题。凯雷并购徐工,肯定跟安全扯不上边。”…[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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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把市场人士对外资并购的质疑视作对行政力量的召唤,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意味着在某种思维定式下,政府会把建立公平市场的社会舆论,理解成为经济行政力量的加强与旧有体制的回归。如果这一误解是无意的,仅仅说明政府对市场的理解能力有待提高;如果是有意的,调动民族情绪为市场设障碍将成为常规武器,那将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最大悲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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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以往历次的讨论不同,此次讨论直指外资在华并购是否会对中国市场形成垄断,威胁到中国民族工业自主品牌生存。外资控股并不等同于垄断,中国现在面临的是全球市场,企业的股权也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只要中国企业实力足够强大,被外资控股了的企业,仍有可能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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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外资控股收购大型国企案中扮演的是监管者的角色,其评判的重点应当是交易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收购重组是否有利于行业内的有效竞争。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政府如何对外资收购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进行评估和立法监督,以保持国家和民族资本对这些主导产业的控制力。…[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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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的资本并购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型资本并购,另一类则是资本型并购。对于经营型收购,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反垄断法,规范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垄断经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对于资本型并购,中央政府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任由海外金融资本介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牟取暴利。…[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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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外资并购应采取的态度是,既不能放任,也不必视为“洪水猛兽”。同时,保护也应有个“度”,也应讲究保护的策略和方法,尤其是不应以“保护”之名损害经济发展的效率。总体上,应坚持自主、互利原则,以积极的姿态应对跨国公司战略并购。…[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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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6年6月24日15时36分
我们有好多的企业成功的例子,国企改革主要是权和利的问题,只要给了权利和利益,我相信我们有人能搞好企业,不要老相信只有洋和尚才能念好经。有了洋和尚,他给你念歪经你的企业就要完蛋了。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6年6月24日17时19分
“如果政府能够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公开规范的申报、评估和裁决程序,则不仅能够有效地控制外资对于中国竞争性产业的垄断性收购,而且有助于减少和消除个案处理所导致的各方利益博弈和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裁决冲突”,这话说的有道理。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6年6月25日11时32分
我们大家如果还能回想一下联想收购IBM时,美国政府是怎样对来自中国的这一完全市场行为所采取的对策,每个国家都是一样的,我们也不例外,对于外资的恶性收购就是应该警惕。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6年6月25日15时45分
| 我支持向文波,但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使他们抱着“宁予外夷,不予家奴”的思想,往往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方式,换取外资,徐工并购案只是冰山一角,我们已经到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的时候了。 |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6年6月26日9时43分
一味的感情冲动没有必要,也许我们对待外资并购的问题过于敏感,纵观全局,外资并没有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反而有利于国内竞争的完善,看看民营企业能有这种能力吗,肯定是不行的,对付国有企业的垄断,外资有它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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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并购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经济全球化的必经之路。外资并购在华20年,在争议中前行,在前行中争议。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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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者有其房”那是乌托邦,“居者有处居”够了。从今天起搜狐财经将陆续推出“疯狂的楼市”系列策划,让你看清中国的楼市到底有多少乌托邦式的疯狂!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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