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取消“黄金周”至今,有5个年头了。这些年,争议一直围绕在恢复7天长假。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先生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五一长假对旅游经济并没有明显的拉动作用。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社会和文化多个层面上,取消五一长假都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在他看来,即使有人说五个小长假,从全行业来说都不如一个黄金周,不足为怪。因为一个黄金周本来就不能说明问题。拿五个小长假说事儿,当然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除了五个小长假之外,还有104个双休日。
到底该不该恢复五一长假,我认为,各有利弊。7天长假从刺激消费角度来说,必然会大于3天假期。但从供需来看,商场超市促销很多,供给曲线没有变化,但需求曲线变化了。就出现了日常生活品的折扣,而酒店旅游景点涨价现象。需求集中释放后,造成供给波动,对经济发展来说是不利的。个人建议,中国应该有自己的休假制度,特别是完善带薪休假制度。统一时间休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还降低了个体的选择权利。譬如,张三愿意清明休3天,李四愿意五一休5天,统一休假制度是无法满足的。中国人应该享有自由选择休假的权力,最优的选择是弹性休假制度。
既然“五一”是劳动者的节日,那么天下所有的劳动者在这一天就应该获得最大的实惠和好处,或度假、或者得到一笔丰厚的劳动奖励。这个时候,我们往往遗忘了农民工为主的穷人群体。很多在岗的工人并不能完全享受多倍工资的待遇。对于农民来说,可能就没把这种节日当回事。有人做过调研,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民工每天劳动超过14个小时,占到48%。而这一天的所得,所得的工资只够吃四碗炸酱面。民工的工资12年平均只涨了68块钱。扣除生活资料价格的上涨以后,实际上是负增长。
这就是説,由于农民身份的原因,在社会最底层干着最繁重的活的人,他们的所得是最少的。即使“五一”这个国家法定的小黄金假日,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不但无法休假,而且干了活也未必能拿到法定加班费。对于他们来说,还是要回归到自由选择原理上。很多工人都是主动去加班的,他们想要获得更多的报酬。但是,他们有带薪休假权利的。如果老板不允许,那么,就应该要求老板出钱购买职工的休息权。譬如,我有10天带薪休息权,选择七月休,老板不同意。那好,老板出三倍的价格,让我放弃10天的休息。但是,目前中国的劳动保护并不完善,这种方法,在劳资关系不对待的情况下很难实现。现在是劳方没有话语权。在劳动力市场上谈判,在没有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团体的情况下,劳动者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谈判。
从舒尔茨的穷人经济学理论得出,农民阶层包括农民工群体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主流贫困阶层,主要还是身份制度因素和人力资本的投入不足。从“五一”这个劳动者的节日多数岗位由农民工加班并且拿不到加班工资的现状,折射出的穷人经济学告诉我们,农民穷、农民工苦,决不是他们懒惰,而是可恶的城乡二元制度以及依附其上的“剪刀差”制度、歧视观念和政策。其实,还是结构性的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结构问题,中国经济才能健康长久。
我接触过一位经济学家,曾指出中国人应该尽可能的不要加班,这会释放出更多的就业岗位。现在看来,如果考虑人力资本因素,可能还是有难度的。同一个岗位,八小时内让你做,八小时后下班,让另外一个人做,并不能保证两个人的人力资本一样。加不加班,还是应该让市场来定。但是,基础制度要政府来定,比如加班的工资报酬,需要比正常工资高若干倍。
另一方面,是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每年都有所调整,但整体来讲还是比较低的。当一个地区的用工成本普遍在800块钱以上的时候,你还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甚至600元,那这个标准就不会对经济造成太大损害。说得难听点,是让这最低工资标准成了多余的标准,等于人们每个人活着本身就会呼吸,你却去出台规定人活着必须呼吸才行,实在荒唐可笑。
我过问几位经济学界业内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加班与否取决于个人对工作和闲暇的偏好。加班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能让你钱包里的钞票再厚一些。就算没有加班费,因为加班而放弃的饭局、娱乐活动(按经济学原理属机会成本),省下的钱也算是加班间接创造的财富。
最后,说点题外话。很多和我一样的北漂族们,实在是太累了。其实对于北京地铁来说,任何时间段都在承受着高峰期。因为每天进京和奔波的人太多太多。而我们又要在这个城市坚强的生活着。当我们奋斗十年还买不起房,每天只能挤地铁的时候,其实,我们该放弃一些了。何不背上行囊,即使只有3天的五一假期,或是自由选择,来一次痛快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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