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建行武汉江岸支行与被执行人武汉市塑料十一厂、被执行人武汉塑料(相关,行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院裁定如下:
将建行武汉江岸支行申请执行武汉市塑料十一厂和武汉塑料工业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级并指定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同时黄冈市中院执行通知书责令武汉塑料工业股份有限(集团)公司于2002年8月8日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如逾期不履行的,该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黄冈市中院冻结了本公司银行帐户。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武汉塑料((000665))[[000665]]",共找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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