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形式问题
目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省联社-(地市联社)-县联社-乡镇信用社”、“省协会-县联社-乡镇信用社”、“省联社(或省协会)-县联社法人”和“独立的农村商业银行”等四种形式,各地信用社基本倾向于建立全国联社或协会,目的是为了解决信用社的支付结算问题和寻求在中央的利益代表。中央基于对全国联社几乎必然导致的官僚性和道德风险的考虑,否决了纵向拉条的组织模式。
实际上,在组织形式上应该考虑取消对机构准入的人为限制,只要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就应该准许农村信用社在各层次组建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