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发起人以券商为主
目前国内至少有六家券商准备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各家公司与外方谈判的进展有快有慢。
从拟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来看,股权安排上基本遵循2∶1分配模式,即中方持有67%的股份、外方持有33%的股份。这种安排主要因为目前政策规定外方持有基金公司的股权比重不能超过33%。但2004年之后,外方持有股权比重可以提高到49%。
这样的股权安排带来几个问题,一方面外方的无形资产(品牌)投入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而品牌是基金业赖以生存的最重要价值;另一方面外方对基金公司没有最终的控制权,对于基金业这样的高风险行业,控制权往往也是公司品牌的保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松动,股权安排可能会发生变化。
实际上,从世界各国金融业开放的经验来看,基金业领域的合资比较少见。这主要因为,基金业基本是一个寡头垄断的市场。
如此多的外国金融集团表现出较强烈的合作意愿,无非是因为它们看到中国加入WTO之后基金业市场的广阔前景。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经过一段时间与外方的频繁接触之后,现有基金管理公司引进外资股东的计划进展非常缓慢。合作障碍源于两个方面:1.基金公司原有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或增资扩股价格过高。由于目前大多数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较分散,因此,外资在33%的股权上限之内就可实现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而这正是中方股东抬高股权价码的重要理由。2.在基金运作理念上有较大分歧。老基金公司已经形成自己的投资风格,外资介入后势必出现理念冲突。
谁来主导投资,是运作机制的关键。这是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最重要疑虑。
管理权分配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目前的分工模式是中方负责市场营销和投资管理、外方负责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但这种模式只是双方暂时妥协的结果。外方刚进入中国市场,对国内市场运行规律有一个适应和摸索过程,一旦它们开始熟悉市场,必然会觊觎基金管理的核心部门———投资管理和决策。因此,控制权平衡迟早会打破。当然,这要取决于中方投资管理的水平是否能满足外方的要求。
合资基金的三步曲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条例尚未出台,这里只能对合资基金的经营范围妄加推测。
以笔者之见,尽管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的最终目的应该体现在引进更多的外国资金投入国内资本市场,但在现阶段的主要业务还只能是面向国内投资者发行投资A股的基金。这与目前国内基金公司没有什么两样。
不过,合资基金公司很快将向前跨越一大步。目前香港方面正就QDII计划与内地有关部门磋商,其主要意图是将内地民间闲散的外汇资金引入香港资本市场。而实际上,目前内地投资者对香港股票有非常强烈的投资需求。一旦该计划开始实施,合资基金公司将很可能成为首批面向大陆投资者的香港股票基金发行人。这主要因为其拥有境外操作的难得经验。
最后目标(通过合资基金引入外国直接投资)可能要五年以后才能实现。但从国外市场投资者角度来看,合资基金公司的品牌又逊于本地基金公司,因此,在吸引外国投资者方面,合资基金公司将要面临非常大的挑战。或许,从长远眼光来看,合资基金公司只是在金融市场开放的某一个阶段充当过渡性角色。因为,基金业始终是一个强调单一控制权的行业。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合资基金公司将为国内基金业带来新鲜血液,从而加快这个行业的成长。目前在市场营销、风险控制、投资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外方均能够给我们带来极其丰富的经验。在合资基金的推动下,国内基金业有望以较短时间赶上国际同行的先进水平,从而进一步带动国内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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