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孟建新
改革开放以后,温州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被人们称为“温州模式”。
温州陆域面积11000平方公里,人口750万,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55亿元,财政总收入126亿元,在全市企业总数中,民营企业占98.8%,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民营经济占96%以上,有36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500强。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温州经济的主体。
温州的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80年代中期,个体私营经济首先从农村起步,大批农村劳动力从事家庭工业,专业市场应运而生,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格局。第二阶段,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在家庭工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以劳动力、资金、技术为纽带走向联合,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形成了“小区域,大发展”的态势。第三阶段,是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个体私营经济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之后,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出现一批科技型、外向型、集团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显增多,形成了“小资本、大幅射”的优势。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关于非公有经济的重要论述,确定了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在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中,政府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无为而治,赢得发展先机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都是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如何对待当时的政策法规,温州市政府采取的是无为,对发展民营经济采取了宽容和保护的态度。历届温州市委、市政府充分尊重群众的创业权利和自主选择,提出了“不论成分重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正是这种“不限”、“不论”,充分尊重了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创业积极性的“无为”迎来了民营经济的春天。
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固然有环境、文化等内生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无为”也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环境。温州政府的“无为”为“温州模式”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进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驱,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缓冲和保护作用,降低了民营经济产生和发展的风险,降低了民营经济的经营成本。于是,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搞起了个体工商业、服务业、家庭工厂、挂户经营、买卖合同、长途运输、雇工经营、合股经营等,赢得了民营经济的百花齐放。
质量立市,发展再上台阶
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对温州在政治上的争议基本结束,但区域性的产品质量问题,成为影响温州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杭州武林门火烧劣质温州鞋、乐清伪劣低压电器的阴影仍笼罩着温州,在许多地方,温州产品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为此,温州市进行了以质量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秩序建设,通过公平、严明的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行为,全面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与此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1992年温州市政府确立了以质量和品牌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提出“质量立市、名牌兴业”的口号,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使温州产品的声誉得以恢复和提高。在此期间,温州形成了一批以正泰、德力西为代表的民营骨干企业。在今年全国评出的153个中国名牌产品中,温州占11个,目前温州已有7个产品获全国驰名商标称号,15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信用建设,改善发展环境
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改善投资环境,本世纪初,温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信用温州”,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奖惩制度等手段,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四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初具成效,温州的对外整体形象和信誉有了较大的提高。政府信用建设方面,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服务意识,修订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放开非公有经济的市场准入领域,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融资、土地使用、纳税、外贸等方面政策上都一视同仁,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温州市政府在调整企业(主体)、市场(客体)、政府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时,退居幕后,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对行业组织充分授权,对政府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作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积极引导鼓励行业协会争创行业品牌,目前温州已拥有“中国鞋都”、“中国低压电器之都”等十六个国字号基地。
面对新一轮发展浪潮,温州的民营经济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努力实现民营经济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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