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今天在福州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明年开始,我国将适当提高工业用电价格和发电用煤价格,但这次涨价不涉及到居民用电。
张国宝:“自2004年1月1日起,0.7分钱”
同时,电的销售价也在现有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8分钱,并且取消原先执行的电厂超计划发电,低价上网的政策。
张国宝 :“这次调价居民用电、农业用电.不调。”
张国宝指出,煤炭提价要有一个度,要考虑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社会承受能力,建议2004年发电用煤涨价,财税最高每吨不要超过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