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此次调整电价目的有三:首先是偿还电网因农网改造和‘两网一同价’背上的‘历史旧账’,其次是通过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最后则是希望借此平稳渡过今夏的电荒高峰。但是如果不解决电力行政审批垄断等深层次的问题,电价机制就不可能理顺,电价还将继续上涨,电力供应忽起忽落的现象就不会消失。”著名经济学家、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5月9日在接受搜狐财经独家采访时表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对销售电价水平作出调整,调整幅度按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一点四分人民币,并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此次调整,西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二到三分钱,中部、东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零点五到二分钱。发改委规定,对部分高耗能行业,将按国家产业政策试行差别电价,以利于抑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缓解当前电力供求紧张的矛盾。同时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
此前,从今年1月1日起,除居民、农业生产用电外,全国范围内其余各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已经统一提高8厘。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两次调整电价,平均提高幅度每千瓦时较去年已经上涨了2分钱,这说明发电侧和用电侧的矛盾特别是电网企业的‘包袱’已经成为目前困扰电力行业发展的燃眉之急。”刘纪鹏说,“年初每度电上涨0.8分钱的背景是煤炭企业成本上涨,但电网企业并未从中得到资金的支持。而电网企业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投入了较大的资金,不久前的两网一同价造成的结果是农村电价降下来,但城市电价并没有涨上去,此次再次提高电价首先是希望在某种程度上,缓和电力行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矛盾。”
刘纪鹏表示,另一方面,发改委同时规定对部分高耗能行业,将按国家产业政策试行差别电价,并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这意味着其在结构调整方面将发挥一定的作用,通过压缩高耗能企业用电,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缓和电力紧张。“这一点从西部地区的电价上涨幅度高于中东部地区已经可以看出来,因为西部地区的高耗能企业要多于中东部地区。由于高耗能企业在一些地区属纳税和地方财政的大户,其往往能够得到优惠电价,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也是基于此而出台的。”
刘纪鹏指出,今年以来,电力供应进一步紧张,各地拉闸限电现象比比皆是,电荒在全国范围内加剧,此次调整电价也是希望借此能够实现今夏用电高峰能够平稳渡过。
“但是,以全国消费电量1.8万亿计算,每度电上涨1.4分钱的资金不过200余亿元,这对于电网企业的资金缺口而言依然是杯水车薪。解决电力供需矛盾有两个办法:加大发电投入和全国联网。前者意义不言自明,后者则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二者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刘纪鹏说,“由于此次调整受冲击最大的是高耗能企业,地方保护也给优惠电价能否被真正取消、政策能否在各地顺利执行增添了一定的变数。”
刘纪鹏进一步指出,作为基础产业和一种特殊的商品,电价不能随行就市。国电拆分之后的结果是如今的电荒和电价上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前一阶段的电力改革进行反思,为下一步电力改革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这一意义来说,电力改革远远尚未结束。对于有观点认为忽而电荒、忽而电力过剩的两种极端是经济发展引发的,刘纪鹏表示,其深层次原因是目前电力行政审批垄断没有被打破造成的,造成的结果之一电力投资体制不合理。
“这一问题不解决,意味着此次电价调整仅仅是电价上涨的一个序幕,年内电价进行第三次上调也是可能的。”刘纪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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