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国内财经_搜狐财经 > 三农中国 > 政策导向 > 《中国三农问题报告》全载_搜狐财经 > 中篇:发展农村经济
第七章 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制度创新
BUSINESS.SOHU.COM 2004年7月11日17:36 来源:[ 搜狐财经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第三节 家庭承包经营的绩效与局限

  一、家庭承包制的绩效

  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我国在农村长期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严重脱离国情,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最先对这一制度发起冲击的是贫困的农民。早在集体统一经营还处在形成和调整时期的1956~1962年,就曾经三次出现“包产到户”的土地经营形式。这种尝试在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之初变得更为普及,先后经历了包产到组、包干到组、联产计酬、包产到户、联产承包、分户承包等不同形式,直到家庭承包经营制。

  家庭承包经营制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民公社体制及其体制下的劳动监督和激励不足问题,使即将陷入崩溃的农村经济摆脱了困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如表7-1所示,在改革以前,粮食产量的增长源于物质投入的增长,改革以后物质投入增长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放慢了,如农业机械的年增长率(按功率计)从1958~1978年的24.3%降低到1979~1996年的6.8%,化肥增长率从前一时期的16.3%降低到后一时期的8.5%,满足溉面积增长率从2.4%降低到0.6%,劳动力增长率从1.0%降低到0.75,但两个时期粮食产量增长率从2.1%提高到2.8%,比改革前加快了,这显然是制度变革的贡献所致。林毅夫则准确计算了这场制度变革所带来的贡献效应,他认为在1979~1984年农作物产值增长中的42.23%,其中家庭承包制改革带来的增长达19.8%,贡献率为46.89%。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4页。表7-1改革前后粮食投入和产出增长速度

  物质投入和产出〖〗单位〖〗数量〖〗增长率1952〖〗1957〖〗1978〖〗1996〖〗1958~1978〖〗1976~1996农业机械〖〗百万吨〖〗0.2〖〗1.2〖〗118〖〗386〖〗24.3〖〗6.8化肥a〖〗百万公顷〖〗0.1〖〗0.4〖〗8.8〖〗38.3〖〗16.3〖〗8.5耕地〖〗百万公顷〖〗104b〖〗103b〖〗99.4〖〗95.0b耕地调整〖〗百万公顷〖〗144.6〖〗143.2〖〗138.2〖〗132.1〖〗-0.2〖〗-0.25灌溉面积〖〗百万公顷〖〗20〖〗27.3〖〗45〖〗50.4灌溉面积调整c〖〗百万公顷〖〗27.7〖〗38〖〗62.5〖〗70〖〗2.4〖〗0.6复种指数d〖〗〖〗1.50b〖〗1.60b〖〗1.51〖〗1.6农业劳动力〖〗百万人〖〗219.6b〖〗230.8b〖〗284.5〖〗322.6〖〗1〖〗0.7农业劳动力调整e〖〗百万人〖〗219.6b〖〗230.8〖〗284.5〖〗257.6〖〗1〖〗-0.6粮食产量f〖〗百万吨〖〗163.9〖〗195.1〖〗304.7〖〗504.5〖〗2.1〖〗2.8资料来源:王晓鲁,《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前景》,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6期。家庭承包制巨大绩效主要来源于重新赋予农业以家庭经营特性。历史和大量事实证明家庭经营在内外激励决策灵活和照料细致等方面比其他形式更具有优势,更符合农业生产上述特性,同时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的控制与剩余索取问题,形成理想的自我激励和约束机制。正是由于家庭经营的优越性,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的农业都普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从表7-2可以看出,在现代化程度非常高、各种先进的生产组织相当发达的美国,农业生产仍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而且数量相当大。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如1987年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9.8%、90%和90.4%。应当指出,在土地私有制下,西方农民更多选择以家庭经营而不是其他形式,主要还是因为家庭经营在内部控制人事协调、剩余索取等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更具优势,更适合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和规律。表7-2美国农场组织形式

  〖〗1969年〖〗1974年〖〗1978年农场总数〖〗173.4〖〗169.5〖〗186.6其中:家庭农场〖〗148.1〖〗151.8〖〗156.9合伙农场〖〗22.1〖〗14.5〖〗21.0公司农场〖〗2.2〖〗2.9〖〗5.2注:农场总数只包括年销售额在2500美元以上的农场。

  资料来源:冯雷:《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模式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78页。相比较而言,赋予农业家庭经营的内核对于我国农业增长的潜力和意义更为重要。这不仅是因为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主要靠手工和畜牧力进行田间作业,以及丘陵多、山地多,人均耕地少,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传统体制下农民所受到的压抑通过家庭承包得以释放。首先,改革之前亿万农民特别是文化技术素质较高的农民要求人身自由、生产自由的强烈愿望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受到约束,难以实现。其次,改革前30年虽然农业发展迟缓,但国家还是以各种方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据估计,1949~1982年在集体经济形式下,国家用行政命令的形式,共动员劳动力的20%~30%以上完成水库86102座,库容488.6亿立方米;蓄水量达278.46亿立方米;除涝面积27139万亩;盐碱改良63983万亩;排灌设施2524.88万马力;固定排灌站470819万处;机电井数2624万眼;有效灌溉面积达66265.3万亩。陆迁:《从土地生产力角度看农业迟缓发展的原因兼农业积累》,载何康、王郁绍主编:《中国农村改革1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6页。这些积累起来的生产力物质要素,在改革之前因没有找到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式而未能释放出来。而家庭承包制使长期被禁锢的两大生产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得以解放,农户获得了对土地和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积淀起来的要求人身自由、生产自由的强烈愿望变成现实,极大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承包制初期,由于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还未发展起来,这种积极性集中地倾注到了农业生产领域。同时,改革前三十年积累起来的生产力物质要素,由于找到了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实现形式,从而使这些物质要素的作用充分释放出来,使农业生产力以进发的形式发展。

  总之,家庭承包制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公社对生产力的禁锢,将家庭经营引入农业生产中,克服了原来体制僵化,运行费用高昂等缺陷,并释放了改革前所积累的生产物质要素,从而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推动农业生产力连续上了几个台阶。中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018.4亿元增加到1984年的2295.5亿元。1984年,中国粮食人均占有水平396公斤,打破了粮食短缺的局面,创造了农业史上光辉的一页。农村社会的这场变革,其贡献远远不止农产品的有形增长,更具深远影响的是以此为契机,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家庭承包制的制度缺陷

  家庭承包制并不是十分完善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承包制的内在制度缺陷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村土地所有权依然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这就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土地的集体所有权,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依然存在。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究竟指哪一级,规定较为含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则是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制的框架下,产权主体模糊往往导致各个“上级”借土地所有者的名义来侵蚀农民的土地产权,使农民在现实中缺乏充分行使自己土地权利的能力。例如,虽然农户和集体要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但在现实中随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经常发生。再如,土地征用权是政府特有的权力,但国家只有为公共目的才能行使土地征用权,并且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而我国在土地的征用中,对公共目的限定不足,存在土地征用权的滥用,而且政府征用土地补偿费过低。

  (2)农民的产权残缺。产权不是单项权利,而是一组权利。产权是否完备,除了要看权利约束的结构,还要看所有者是否能够充分地行使产权。如果产权所有者拥有排他的使用权、独享的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就称他拥有的产权是完整的;如果这方面的权利受到了禁止限制或侵蚀,就称为产权残缺。家庭承包制度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农户拥有了承包经营权,但农户的权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备的。首先,由于农户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价格完成国家的粮食征购任务,这使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受到损害。其次,家庭承包制对农民拥有土地产权的内容没有明确界定,这就使对农民产权权能和内容的解释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导致现实中经常出现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最后,家庭承包制下农民产权权利的不充分还表现在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和要求。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经营权又发生分化,演变成承包权与经营权两部分。实践的发展要求对农户土地产权进一步明确界定。

  (3)土地频繁调整,承包期过短。首先,家庭承包制基本采取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办法。按照集体所有制的定义,集体成员对土地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似乎土地使用权只能按人口平均分配到户。由于人多地少,分到每个农户家庭的土地必然不多。而且,平均分田的内涵还要推广到农地的质量,这就使每个农户获得的土地好坏搭配,远近插花,导致农地经营规模细小分散。其次,家庭承包制在平均分配承包地时一般不考虑农户之间人力资本的差异,结果就会导致一些农户由于劳动力不足或是不长于农耕,土地种不过来,而另一些农户则由于相反的原因“英雄无用武之地”,致使土地资源与人力资本非优化配置。最后,平均主义的分田原则不仅是静态的,而且是动态的,表现为不分老幼,不分什么时候,只要成为集体成员,都要分得一份承包土地。于是,婚丧嫁娶、新生人口不断形成高速承包地的内在压力,不少地方不得不采取“三年小调整”、“五年大调整”的办法,不断重新分配承包地,这使稳定土地承包成为一句空话。土地调整本身就是一个昂贵的交易过程,协调、谈判,劳时费力。土地的重新调整不仅使土地经营规模更加细小和零碎,而且使农民失去了对承包土地的稳定预期,农户对任何短期内不能收回的土地投资都不感兴趣,其直接后果是农地的地力和基础设施不断下降。

  (4)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土地流转对于土地资源缺乏的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可以使土地不断地从经济效益差的农民手中转移到经济效益好的农民手中,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益;②可以使土地的经营规模扩大,有利于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③可以为农村劳动力在一定范围内脱离土地创造可能性。我国政府虽然早就认识到了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在中央文件中早已提出农地有偿转让的政策,但尚无相应配套的法律文件和供其具体操作的章程,来规范农地转让的对象、范围、程序等等,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导致我国在经历了1984~1986年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时期以后,农户经营规模并没有扩大反而缩小了。固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劳动力转移速度等。但是,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大多数农户采取亦工亦农的兼业化方式也是导致农户经营规模不增反减的一个主要原因。

上一页 [1] [2] [3] [4] [5下一页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新闻搜索
关键字:


  -- 给编辑写信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搜狐财经频道联系方式:热线电话 (010)62726113或62726112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短信内容:
手 机
自写包月5分钱/条 更多>>
搜狐天气为你抢先报! 魔力占卜姻缘一线牵!
金币不是赚的是抢的! 爱情玄机任由你游戏!
猪八戒这样泡到紫霞! 帅哥一定要看的宝典!
你受哪颗星星的庇护? 萨达姆最新关押照片!
精彩彩信
[和弦]两极 一分钟追悔
Forever Love
[音效]天下无贼主题曲
GoodFeel铃声
[原唱歌曲] 夏日恰恰恰
桃花流水 一直很安静
[热门排行] 要爽由自己
向左走向右走 飘移
精彩短信
[和弦]快乐崇拜 江南
[音效]情人 猪(搞笑版)



搜狐商城
vip9.5折免运费
暑期特惠总动员
爱车清洁用品大检阅
小家电低价促销
哈利波特现货发售
玉兰油超低惊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