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去年年底前退休人员,缴费低于10年统一上调15元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2003年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基本养老金的增长水平为月人均70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可分为普遍调整和重点倾斜两部分。所谓普遍调整,就是按照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缴1年增加1.5元。如果缴费年限低于10年,统一上调15元。 而重点倾斜则是针对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2003年本市统筹范围内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885元)的人员,他们可在普调的基础上再次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根据工龄长短增加15元至45元不等,但调整后每月养老金收入总额不高于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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