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涨拖后
本来准备7月上调的浙江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现在看来最快也要到8月份才能上调。
7月12日,浙江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的李晓说:“我们正在对电价上调方案进行修改。”他介绍,上调方案在修改后,要报省政府和发改委批准后才能实施。
他没有透露修改后的详细方案,但物价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每月30千瓦时的基数肯定会做修改。”
浙江省电力公司此前公布的调价方案是:一户一表用户,居民月用电量低于30千瓦时部分不加价,月用电量在30-150千瓦时之间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月用电量高于150千瓦时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0元。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按照峰电量与谷电量之和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表用户每千瓦时统一加价0.03元。
这份“阶梯式累进加价”上涨方案被浙江省电力公司认为“已经最大程度考虑到居民利益。但6月29日在杭州召开的“居民用电价格听证会”上,这份涨价方案却遭到电力公司未曾预料的抨击。
当时,与会的17名代表中,有超过一半的代表要求,在落实提价方案之前,审计部门首先要对该省电力部门进行全面审计。
听证会前,6月23日,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国家电力公司的审计内容对浙江此次电价上调有很大影响。
市民代表、杭州市机床厂退休职工崔盐生说,他本来准备的发言没有有关电力审计的内容,在开会前几天,知道了审计署有关电力审计的情况而连夜临时加上去的,“没想到加上去以后,会上的反响非常好。”
“我们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不应该在在审计署发布审计报告后举行电价听证会。”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一人士坦陈。
而比浙江还晚一天才进行听证会的重庆,居民电价已经开始上调。浙江省电力公司的新闻发言人王文明说,用电高峰集中在7月底8月初,(电价上调)晚几天,对电费收入影响很大。
涨价方案的争议
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认为,居民生活用电量仅占用电总量的10%左右,居民生活用电量增加不是导致电力供需矛盾的主要原因,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必不可省,提高电价不能有效缓减电力供需矛盾。
但王文明认为,虽然居民用电所占的总量不大,但电费的抄报却是成本最高的,因为基本上都是靠人工挨家挨户抄表。
听证会代表认为,浙江省的总体电价拟每千瓦时调高4分,调价幅度全国第一;全国大部分省份对于居民的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目前,拟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7省市及现行的电价分别是:北京(0.44元/千瓦时)、天津(0.41元/千瓦时)、重庆(0.432元/千瓦时)、福建(0.422元/千瓦时)、云南(0.402元/千瓦时)、贵州(0.403元/千瓦时)、浙江(0.53元/千瓦时)。而“对比浙江的0.53元/千瓦时,浙江省目前的电价已经远远高于其他省市,再大幅度提高电价是否合适,请予考虑”。
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人答复,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首先是外购电价格大幅上升,尤其是进入2004年,受全国性用电紧张及煤炭价格上涨影响,企业成本负担加重;其次,电网建设投资逐年加大,企业还本付息资金缺口较大。
该人士还强调,电价矛盾已经无法在现行的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申请报告提出,从适当照顾低收入家庭的电费支出和鼓励节约用电的角度出发,调价方案中月用电量低于30千瓦时的用户不加价。
但叶元春指出,城市低收入家庭主要用电设备是电灯、电视机、电冰箱以及电风扇。电灯总瓦数为80瓦,平均日用4小时,电视机平均日用3小时,电冰箱日用电量为1千瓦时,电风扇功率50瓦,主要在夏天用。该用户夏天月用电量为71.1千瓦时,非夏天月用电量为53.1千瓦时。从该用户的用电来看,已经是很节约了。从浙江省的低收入人群来看,这个用电量也是基本必须的。调价原则是要照顾低收入家庭,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那么,以30千瓦时作为加价的起点是否太低?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公务员严洁如也认为,月用电量高于150千瓦时以上加收一角钱的调价方案标准定得太低。现在的城镇居民光使用普通电器,一个月就要用去100多千瓦时的电,加上有些季节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如空调、电暖机等,一个月用上150-200度电是很正常的。
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人士表示,据电力部门调查,月用电量小于或等于30千瓦时的居民占了总用户数的51.92%,这其中80%以上是农村用户;平均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数占总用户数的9.99%,这其中城市用户比例接近60%。考虑到实际情况,才制定出“阶梯累进加价”的三个区间。
电价上涨遭遇审计风暴
当天的听证会的高潮或焦点之一是审计问题。
与会人士说,崔盐生在当天的听证会上“慷慨激昂”,率先公开提出“电力公司要过审计关”。
崔盐生说:“前段时间,我们从报纸上了解了国家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审计情况,可以说国电公司的内部管理状况是非常令人痛心的。而今天我在省电力公司的提价方案中并没有发现他们有任何提高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做到开源节流的内容,令人遗憾。”
崔的发言迅速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共鸣,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培金等代表也指出,目前电力部门内部浪费现象普遍,希望浙江省电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对运行成本精打细算,要做到“不仅让电于民,还要让利于民”。
“我们提出要先审计电力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想提醒他们不要忘记自己的特殊使命。”杭州沈塘桥邮电新村居民夏荣华说,“电是跟粮、油一样的特殊商品,能少涨一分钱,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好的”。
叶元春认为,虽然我国的平均电力价格水平低于发达国家,但我国居民生活用电的平均价格与居民年收入的比值,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居民享受到的电力服务水平却相对较低。在此情形下,调高居民电价,只会进一步强化电力企业的“涨价依赖症”,却无助于其加强电网建设和提高内部管理效率。
上涨的前提是内部挖潜
崔盐生表示,希望看到电力企业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出发,节约供电成本。我说,“我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块,为什么我电力公司的同学退休工资要比我高好几倍?”
崔盐生质疑,去年浙江省电力公司的税后利润已经有1.99亿元,为什么还要涨价?
王文明对记者说,虽然利润不少,但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利润率只有1.03%,“请问有哪个民营老板愿意来投资利润率如此低的行业?”
但夏荣华认为,利润率低并不就要依靠涨价来解决。“电力公司的调价材料没有关于提高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做到开源节流的内容,更没有关于一度电到底需要多少成本、电力部门数额巨大的运营成本都花到哪里去了的说明。”
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表示,现在大部分是在用电高峰时向省外购电,成本很高。比如外购电每千瓦时为0.595元,其中0.4元上交,0.015元作为三峡基金,电力公司的最终利润只有0.005元。
他说,去年上级管理部门已经组织力量对公司的财务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也委托了上海的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了审核。他表示,浙江省电力公司通过了审计署特派办的审计,没有发现问题。
但据记者获悉,在审计署上海特派办此前在对浙江省电力公司下属电力局的电力营销客户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营销部门上报电费收入的口径与财务口径有所差异,造成少计收入。由于该系统故障,导致两个下属电力局的电费计费系统少计收入4572万元。
2003年,浙江省电力公司还发生了一起供电局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通过修改系统期初电表读数的手段作案,少计电量少缴电费23万元。
当时的特派办的意见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使该省电力公司合并报表严重失真。”
对于这份审计报告,王文明的看法是,电费系统本来就有人工和机读两种口径,出现差异是正常的,而且电力公司一直在试图解决以上问题。
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该份审计报告中的很多问题本来就是浙江省电力公司自查中发现的,并且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上海特派办拿到我们自己的上报材料写成审计报告,并登在报纸上,这对电力公司的评价是不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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