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上调的通知。
离休人员
根据离休人员离休前享受的级别待遇,每人每月增加的钱数各有不同。离休人员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身份有交叉时不重复计算,待遇水平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离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离休人员每年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增加部分将一次性全额发给。
退休人员
根据退休人员缴保险费年限,也有不同程度的补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增加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调整后的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每月955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955元的,补足到955元。
离休前享受待遇 增加钱数
享受正部级待遇 500元
享受副部级待遇 450元
享受正局级待遇 410元
享受副局级待遇 370元
享受正处级待遇 330元
享受副处级待遇 300元
享受正科级待遇 270元
享受副科级待遇 240元
享受科办员待遇 220元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80元
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30元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270元
初级及以下技术人员 220元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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