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开幕的春风,“9+2”省(区)外经贸部门昨日在穗召开“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厅长联席会议”,并决定在今日的经贸合作洽谈会开幕式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备忘录》。由此,“9+2”外经贸领域合作将翻开新的一页。 《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备忘录》确定由合作原则、合作机制和合作内容三大主要部分组成。《备忘录》明确提出,“9+2”将建立厅级领导沟通制度、办公室主任协调制度和具体业务处室联动制度三个层次,以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商和衔接,保证合作项目的落实。 据了解,《备忘录》中的合作内容涵盖了外经贸相关领域和签约各方共同的职能范围。一是积极推进CEPA的实施,加快落实九省区与港澳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二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加强泛珠三角各成员与东盟各国的经贸交流;三是加强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等项目的合作,联手开拓国际市场,构筑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的整体战略;四是兼顾区域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避免在一些领域有可能产生的恶性竞争;五是推动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六是加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相关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七是加强外经贸信息、研究成果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合作开展外经贸领域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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