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无论效益审计还是专项审计,都需要大量的审计资源,我们也注意到审计署开始加强地方派出机构的人力,在人员扩张上目前已经开始做了一定的努力,这在以后是一个方向么? 崔振龙:驻部门审计局原来是190人,现在是增加了一些人,但也不是很多。实际上,更大的变化在于审计的重点转移,原来我们大量地审计企业,企业市场化以后,特别是国有企业数量在减少的情况下,审计更多的就是关注国家预算资金。中央这一级各部委有相当大的预算资金分派权,现在强调各部委审计局职能加强,包括人员的增加,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资金审计。 《21世纪》:有人提出撤掉县级审计机关,你怎么看?县级审计机关存在哪些问题? 崔振龙:现在县级审计机关最大的问题是纳入监督范围的事项越来越少,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县级国企基本上属于退的范围,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小,这是一个挑战。第二个挑战就是由于政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县级审计机关成为了一个安排人的地方,乡镇合并之后,很多乡干部没有地方去了,进到审计局成了很好的选择,一个审计局十几个人,五六个副局长,一个驾驶员,一个打字员,会干活的很少,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 怎么改呢?这个问题不好说,县级审计机关,是写在宪法里面的——县以上人民政府设审计机关,这也是宪法确立的一项制度,轻易撤销也不那么简单。目前审计署已经开始进行调研。 《21世纪》:在审计结果清晰之后,由谁来问责,怎么问责,都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纪委在哪里,司法机关在哪里,成为焦点问题。那么,审计署的工作如何跟人大、纪检、司法机关相协调呢? 王东京:如果真审计出来是违纪的,那么由纪委处理,违法的由司法机关处理。现在我担心的就是很多政府违规是集体行为,这不像个人违纪,可依法追究个人责任,集体负责、通报批评没有用,起不到惩前毖后、杀一儆百的作用,一定要有人负相关责任,就是要一把手负主要责任,避免把过去所谓集体负责做一个挡箭牌。 崔振龙:问责有这样几个方面,就个案来看,应该说是审计机关对案件该移交的已经移交了,该司法介入的也已经介入了,只不过现在公众知情还不够。国务院将在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会做出专题报告。这就是说应该是有交代的,对于社会公众来看,还需要更充分的知情权,不涉及重大机密,案件的结果应该也是要透明的。另外,在问责当中人大应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人大不去追究,问责可能落不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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