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徐 涛)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从7月25日起,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这次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地方政府(部门)、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其它涉及电力收费机构等自2003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 据悉,本次检查的重点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电力价格政策,超出国家对特定用户优惠电价政策;不执行国家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以各种名目和手段,自定超发电上网电价标准,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或价外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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