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4 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07 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2004 年6 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s://www.chinaunicom-a.com)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认购,公司已分别于2004 年6 月30 日、7月7 日两次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配股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再次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3.00 元
    2.配售对象:2004 年7 月6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3. 配股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2003 年末社会公众股5,00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流通股配售3 股,共计配售1,500,000,000 股(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已经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售)
    4.股权登记日:2004 年7 月6 日
    5.除权基准日:2004 年7 月7 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4 年7 月7 日-2004 年7 月20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7.配股认购方式:
    (1)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还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认购的“中国联通”股票(股票代码为“600050”)的投资者,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700050”代码进行配股认购,配股简称为“联通配股”。
    (2)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还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认购的“中国联通”股票(深圳股票代理代码为“003050”)的投资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083050”代码进行配股认购,配股简称为“联通A1 配”。
    (3)持有“中国联通”股票的投资者,须按上述配股代码及简称,在证券营业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8.配股手续费:沪市手续费按原标准收取,从认购资金中扣除;深市手续费按照认购金额的3.5‰收取(其中1.5‰归券商),从认购资金中扣除。
    9.发行后,本公司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尽快安排获配股份上市。具体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10.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40 楼
    电话:021-5047 7288
    传真:021-5047 1778
    联系人:劳建华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联系人:王曙光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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