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发放到个人,节约费用41%
本报威海7月18日电 威海市级机关全面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截至7月16日,首批参加车改单位的权属及借用车辆全部被收缴,总计427辆。从今天到20日,这些车辆被集中展示。从7月21日起,其中300余辆将公开拍卖。据了解,威海市是山东省首个以货币化消费形式进行公车改革的地级市。 首批参加车改的97个单位是威海市区内的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涉及1997名工作人员。威海车改,核心是公务用车货币化。自7月份起,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级别每月领取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 发放标准为:正处级领导2400元/月,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1800元/月;副处级领导1600元/月,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1200元/月;正科级600元/月,副科级400元/月;科员、办事员及工勤人员200元/月。 威海市同时规定,市直部门任常务副职的正处级干部,按正处级领导职务标准发放;离岗人员按同级非领导职务标准发放。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制定具体交通费标准时,威海市主要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以私人养车费用为参考,使发放的交通费能基本保证养车费用;二是以乘坐出租车费用为参考,按照市内每天租车6次计算,每天需要60元,年约需1.8万元。 威海市车改办负责人说,这次确定正处级和副处级实职一年的交通补贴,基本能养一部车或保证乘出租车的费用。根据处级干部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在工作责任和工作量等方面有差别的实际,交通费的标准也有所体现。 7月16日,记者在威海市成山体育场看到,从南到北共设5个停车区,刚刚上缴的车辆办完移交手续后,按车型依次停放。7月21日,桑塔纳系列、帕萨特系列轿车将最先被拍卖。拍卖将进行4天。威海市整个车改工作在7月底以前结束。 为杜绝车改后有些单位凭借权力向其他单位借用车辆、报销费用等问题,威海市制定了《关于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意见》,《意见》要求车改后,各单位不得再保留公务用车,不得借用企业或外单位车辆或报销、索要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 据初步测算,车改后,威海市级机关的公车费用支出将比车改前节约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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