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马江支行借款3000万元
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与福日股份签订了额度为一亿元的等额互保协议,以上担保由公
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决议通过。
    二、公司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
行借款18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8日。公司还为实
达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借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
6月18日至2005年6月16日。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实达集团
签订了额度为一亿三千万元的等额互保协议,以上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
围内决议通过。
    以上三项对外担保均为续保,总金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21.2万元及美
元265万元,合计50912.75万元(美元汇率按1:8.27计),比2003年底有所降低
,占公司2003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0.43%,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按《通知》
的要求积极整改。公司为福建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1450万元借
款已逾期,目前该公司正与贷款方积极协商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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