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召开,会议一致通 过以公司自有物业——越秀区流花路120号自编2号楼(建筑面积46,469.63平方 米,截至200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6,479.85万元)作抵押,办理公司董事会四届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交通银行荔湾支行续借人民币叁千万元贷款,期限 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