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股份”)向中国银行马江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福日股份签订了额度为一亿元的等额互保协议,以上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决议通过。
    本公司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借款18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8日。本公司还为实达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借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6日。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实达集团签订了额度为一亿三千万元的等额互保协议,以上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决议通过。
    以上三项对外担保均为续保,总金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日股份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03。
    实达集团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34。
    公司与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各项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福日股份、实达集团签订了等额互保协议。为降低担保风险,本公司已与福日股份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签订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为福日股份在互保额度内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时,由信息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二家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及财务整体状况尚属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今年将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资产抵押方式替换互保方式,降低对外担保数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21.2万元及美元265万元,合计50912.75万元(美元汇率按1:8.27计),比2003年底有所降低,占公司2003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0.43%,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公司将按《通知》的要求积极整改。公司为福建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1450万元借款已逾期,目前该公司正与贷款方积极协商还款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决议;
    2、上述担保的有关协议;
    3、公司各年度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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