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凡
基金又出事了———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某基金在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该消息在业内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反响,说它不大不小,是因为自基金“出生”以来,便断断续续有违规和黑幕曝光,业内人士已经不以为奇,不过,托管人出面揭发基金倒是第一次。然而,基金不断的违规却又实在算不得一件小事。往大了说,它直接影响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形象,影响基金业的发展前景。要知道,国际投行巨擘摩根斯坦利去年底就曾因参与违规销售基金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罚了5000万美元。
中国基金业真正进入发展期是1998年,管理层多次强调,要以超常规的方式大力培育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管理层的意图很明显,是要通过基金倡导理性投资的理念,改变当时市场中庄家横行的状况,减少市场的风险。六年多来,基金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也从最初的区区100亿元壮大为近3000亿元。基金已经成为了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主力,成为投资理念的倡导者,管理层的良苦用心正在逐渐开花结果。但伴随着基金业的规模壮大和品种创新,基金违规的问题也开始增多,而且违规方式更是不断花样翻新,渗透到了基金销售和运作的很多角落。目前已经曝光的违规销售手法就有六七种之多,诸如向证券公司承诺交易量而借此互换利益;采取回扣、抽奖等违规促销手段;申购赎回时“零费率”;宣传时使用预期收益率等带有欺诈嫌疑的字眼等等。而在运作过程中则一度存在倒仓、对敲、分仓等庄家行为及违规申购新股等行为。
基金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让市场不得不反思超常规发展的思路。难道因为要超常规发展,就可以公然违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笔者认为,基金业的发展走到今天这一步之后,应该走一条规范发展、循序渐进之路,不要老想大干快上,一口气吃成个大胖子。基金屡屡出现违规行为,跟我们的监管手段滞后、监管力度不足以及处罚力度不够不无关系。而基金业的超常规发展,也使得监管手段跟不上行业的发展速度,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对市场现有的基金进行全面的审查,找出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监管要求。
其次,目前基金业准入的审核制已经不适应当前基金的发展速度。随着基金市场的不断扩容,证监会将不可能有精力对所有基金的所有问题都承担起监管责任。应当将监管权分散,让相应的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来发挥相应的监管职能,证监会只发挥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职能。
最后,要改变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的现状。一个讲究效率的市场应该对违规的行为做出及时有力的惩处,这样才能以儆效尤。遗憾的是,我们的市场常常对违规行为一味姑息。最近的例子是,深圳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多次违规申购新股被曝光,事发之后仅仅公开道了个歉,似乎就不了了之了,至今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人为此承担责任。为什么大摩可以认赔5000万美金,而国内的违规者吝啬到只会道个歉?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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