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20日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对其中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签署了关联监事声明后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薪酬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东莞控股业绩激励机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委托管理莞深高速第三期莞龙段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委托管理龙林高速公路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