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越权出台电价政策、电力企业擅自调整电价、在售电中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为整顿电力市场价格秩序,坚决纠正电力价格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从7月25日起,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这次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地方政府(部门)、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其它涉及电力收费机构等,2003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检查重点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电力价格政策,超出国家对特定用户优惠电价政策;不执行国家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以及以各种名目和手段,自定超发电上网电价标准,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或价外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为加大全国电价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重点检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将选择重点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地方政府(部门)越权行为,以及电力企业违反国家价格法规、政策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排除阻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此次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价格政策,提高企业和用户的维权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投诉举报,认真查处举报案件,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及时疏导和解决各种价格矛盾和纠纷。 (内容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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