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学的发展观开始确立以后,“形象工程”似乎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我们在淮阳———一个国家级扶贫县的做法中再次看到了它奇怪的影子。 为了筹办“姓氏文化节”,淮阳县要修建一条20公里长的“迎宾大道”,占耕地4000多亩,在大道两边搞数十米宽的绿化带,栽种一排排名贵的花木,为了保证花木“栽一棵、成活一棵、成材一棵”,每个乡镇要抽出大约30%的人力“昼夜值班”。 此外,还要投资1.495亿元改造文物保护单位太昊陵庙,投资3000万元建设姓氏文化节的主广场,还有滨湖福文化广场、滨湖亲水游园等工程。没有资金,每个干部职工被要求“自愿”捐资,甚至很多村民也要拿钱出来。 为一个“节日”如此耗费巨资,淮阳县很富足吗?并非如此。淮阳是一个国家级扶贫县,去年全县实际完成财政收入1.1亿元,财政支出却达3.35亿元,2002年乡镇债务达2.7784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1389万元;村级债务达1.2348亿元,每村合24万元。大多数乡镇5个月没有发薪,有的乡镇去年还欠着4个月工资。 什么叫形象工程?淮阳的做法对此做了注解。在那里,和其他地方出现的形象工程一样,我们依然可以找到许多的不合情理甚至不合法的地方。 对人民利益的轻视。一些农民因为土地被占用,剩余的耕地已经不够口粮;本来发放工资就不及时,还要让公务员“捐出”工资。迎宾大道、大广场或许可以为一些官员挣足面子,但靠这片土地生存的农民和靠工资生活的职工怎么办?官员面子风光,百姓肚子勒紧,这样的“形象”真的很好吗? 对权力的使用失范。从项目的制定到操作,几乎全是“一声令下”———“给五分钟的时间表态,有意见马上提,没有意见就散会,三天之内钱到位”———没有见到对民意的听取,没有见到科学的论证。 对法律法规的淡漠。太昊陵庙作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利用门票收入进行招商是违法的。而强制公务员捐出工资,也与公务员条例的规定相悖。 我们或许可以认为,淮阳县的初衷是想通过办一个“节”为淮阳“扬名”从而“跳跃式”地发展经济,但由于科学发展观在一些官员心目中的缺席,结果不可避免地走到了良好愿望的反面。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坚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而淮阳主要官员提出的“一年建设,十年还债”,实际上是公开宣传脱离实际,虚夸浮躁的施政行为的“合法性”。 “形象工程”已经臭名远扬,可是总有一些人恋恋不舍。淮阳县的做法表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可能一蹴而就,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干扰。尤其是这种干扰更多地是打着“为民”、“发展”的名义,掩盖着背后的不科学、粗暴简单的作风。人们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当务之急,要在官员的政绩考核上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公众对官员政绩的评价分量,使得官员的行为不敢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从而增强新发展观的“抗干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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