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上海从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年支付30元的保费,如果保姆在家政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理赔。这个针对上海30万家政服务人员的综合保险,已经引发了很热烈的讨论,这也是一场非常有人情味的家庭发言记录。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一个家政服务员甚至可能比家庭人员更长久地处于家这个环境中——成为一个准家庭成员,他们与这个家庭也会产生感情。对于他们的保险,大家又怎么看呢?
尽到雇主责任买保险
施建昌(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我以前单位有个同事,就是因为家里的阿姨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楼梯上滑下来,造成残疾。
在事发后的一年里,同事为了赔偿费用的问题不胜其扰。现在新出了这样的保险,我觉得买一份很有必要,这可以说也是我们雇主的责任,让为自己工作的人感觉安定、心情好,家庭气氛也会更加和睦。
我们这些“上班族”工作了一天,有时候半夜到家,累得什么都不想干,要能把家务全托给保姆,自然也要给她一份保障。
阿姨自己有保险不再需要购买
崔伟莉(贸易公司职员):小顾在我们家已经做了好几年了,主要工作是基本的保洁和买菜烧饭。最近先生也给我看报纸,问我要不要给小顾买个家政保险。我记得小顾说起过她自己已经有一份人身意外险了,我倒觉得再为她买家政保险不是很必要。30元的年费微不足道,但是没有必要无谓付出。
看阿姨擦窗不再害怕
施(武宁路小学):听说我小时候很顽皮,吓走了不少阿姨,我最喜欢小顾阿姨,可是每次看到她擦窗时人在窗外我就会很担心,有一年新年我还送了她一条安全带呢。爸爸说有了保险,阿姨的工作就多了份保障。
小顾:工作时间短就算了
我除了在小施家工作,同时还在另一家做钟点工,在那里是每天两个小时,刚刚工作了两个月。我觉得工作时间比较短,也就不容易出什么事故。而且一共才工作两个小时,也不大好意思再开口要雇主给我们买保险。我们这行工作也不稳定,心态也是比较迁就的。能有一份保险自然好,但不会因为不给我们买保险就不干了或者心里有什么不愉快。
30元太便宜了
Ashley(福莱德私人纺织品公司经理):小王跟我工作了六年,我回澳大利亚度假他也跟着我。家里的煤气管、热水管、花园出了问题都要找小王,我离不开他,当然也很关心他的安全以及他的家庭,他的家庭稳定,我的生活才更有保障。30元的保险实在是太便宜了,据我所知,保额也不高,一般受伤在一万元左右,我觉得这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有更多的选择,我会为王先生挑选更全面,保障更高的保险品种。
小王:我不需别人为我保险
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吧,我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是很小心的。男人是家庭的脊柱,从事“男保姆”至今,一开始我也有性别的压力,但现在越做越愉快,因为像爬屋顶修草坪之类的活并不十分适合女性,我的收入也比以前在工厂多很多,我已经很满足了。安全,保险,是自己的事情,我对自己负责。如果家政服务员可以给自己买保险,说不定我还是会考虑的,但我不会要求我的雇主帮我买。
争议点雇主一定要为家政服务员买保险吗?
龚女士(保险业内人士):在推出了家政保险以后,媒体一度渲染得沸沸扬扬,但是在我实际接触的客户中,主动购买家政险的并不是很多。相反,倒听到不少的抱怨。虽然家政险不是硬性规定雇主买的,但这样轰轰烈烈地推出,给雇主一个心理上的压力,仿佛保姆出了什么问题就一定要自己负责了,但这种事故责任的界定从来就是很复杂的,责任也并不全在雇主。上海人历来以精明形象示人,在这一点上自然也算得仔细。家政险是个新险种,很多地方值得借鉴,但也不必过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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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险小解答
笔者拨通了12333劳动保障热线以及平安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热线,发现大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1、如果雇用的是“钟点工”,为多个家庭服务,保险应由哪家来买?
答:不同的家庭都应该分别为其购买综合保险。家政服务人员为多个家庭同时提供服务,实际上就与这些家庭分别建立了民事劳务关系,谁购买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就化解了谁家的风险,没有买的,就不能化解风险。
2、家政服务人员在路上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范围?
答: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因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伤残或死亡,属于保险范围,而在路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到哪里去买家政险?
答:带上本人和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在本市各个邮局的储蓄网点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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