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新生入学仅剩一个多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招标悬而未决
称得上是贫困学生“上学稻草”的国家助学贷款走到了贷还是不贷的“十字路口”。1999年起开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从去年到今年陆续进入首批贷款的还贷高峰,但是大多数银行停贷的消息却屡屡见诸报端。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从还贷年限、贴息方式、经办银行、还款约束方式等方面做了全面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大变脸”。
不过记者随后采访发现,在离新的学年开学只有一个多月的短暂时间里,要将新的办法完全推行,尤其是一项单纯以学生个人信用作为条件的商业性贷款,要按照商业手段而非行政命令顺利推行,仍有许多问号待解。
现状:发放助学贷款成了银行拉拢学校的“手段”
“今年除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三所知名高校外,大部分学校的助学贷款都处在暂停阶段。即使上述三所学校,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名额每所学校也控制在100名学生。”这条媒体近日报道的消息,曾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而记者昨天了解到,除了名校能得到国家助学贷款外,还有一类学校也能拿到助学贷款,那就是“银企关系比较好的学校”,这类学校涉及的面就会相对较宽。
一位银行人士直言不讳地说:“如果我们能从这所学校拿到学校的工资户、结算、贷款业务,即便是国家助学贷款欠款率高,我们也会考虑发放,毕竟那些大业务更诱人。”
事实上,那些比较少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银行机构,绝大多数暂停了助学贷款的发放。但是即便相中大业务的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也极为有限。该人士透露,虽然国家规定发放助学贷款的上限是贷款不超过总人数的20%,但是一般到10%就是高的了。
银行不愿发放助学贷款的症结仍是居高不下的欠款率。据了解,中国自助学贷款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共发放贷款69.5亿元人民币,惠及80多万名贫困大学生。但是不少高校毕业生的贷款违约率却超过了20%,有的高校甚至达30%至40%。而近日力争达到国家助学贷款“零拖欠”目标的清华大学也成为各家学校学习的榜样。截至今年6月17日,清华违约人数22人,违约率不到4%,金额约为6万元。
在去年8月份央行关于助学贷款的有关通知中规定,如果高校的不良还款率超过20%,不按时还款的人数达到20人,银行将暂时中止对学生的贷款。这张通知,也让银行停止放贷变成了顺理成章。
中国银行浙江嘉兴分行的王权行长曾对媒体算过一笔账:“对银行来说,给每个学生每年发放的贷款是6000元以下,可办理和管理上同一笔几十万元的贷款是一样的。成本高,利润低,另外就是追讨麻烦。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五湖四海,银行业务员追讨一笔几千元的贷款,花的机票钱、打的电话都不止这个数!”
进展:新办法延长还款年限,同时对还款行为增强约束
近日出台的新办法则从三大方面助推国家助学贷款的重新启动。首先,国家负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利息。原规定整个贷款合同期间不论学生毕业与否,国家财政均给予贴息50%。改革后,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没有利息负担,而毕业参加工作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取消贴息,这样更为合理,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其次,延长还贷年限,扩大贷款范围。原规定要求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新政策改为贷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一到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为进一步推广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还规定除全日制在校专、本科生外,今后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贷款。
另外,在享受到更为优惠政策的同时,大学生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还款约束: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学生将被列入“黑名单”,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建立更有效的还款约束机制,预防贷款违约,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追踪:新办法仍面临三大疑问
疑问一:哪些银行会参与竞标?
据悉,与以往中央所属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四大银行发放,地方助学贷款各家银行都可以参与不同,新办法规定,此次将头一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主管部门显然是用心良苦,希望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促进中标银行“及时足额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但是招投标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哪家银行给哪个学校的学生发放贷款,目前都是未知数。
“违约率达到20%到40%,有哪家银行会自愿参加招投标呢?”面对记者的疑问,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只是表示:“我们现在正在跟一些银行谈,新的风险补偿机制将免除银行的后顾之忧。”
记者随后咨询了目前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三家银行总行。这三家银行的人士均非常谨慎地表示,目前只是从媒体上知道这个办法,但是什么时候招投标、具体的细则是什么,还不太清楚。对于记者追问的“银行是否会投标”,三家银行没有一家给出记者肯定的答复,大多是“到时候再定”、“我们还要研究”。
疑问二:补偿机制在多大程度上激发银行的积极性?
为了让银行能积极踊跃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招投标,新办法也提出了“风险补偿机制”,把原来都要银行自己扛的风险,由财政、高校共同承担。并规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
银行会不会领这个情呢,目前还很难判断。不过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补偿可以让银行减少损失,但是能给银行带来什么样的收益呢?银行是商业机构,是要追求商业利润最大化的。如果能用相同的资金、人力成本换取更大的收益,银行何乐而不为呢?相对而言,费人力、费时间,风险还高的国家助学贷款,收益却远远低于给大企业贷款,甚至低于给个人发放的住房、汽车贷款,也面临着商业贷款行政手段操作的尴尬。”
疑问三:新办法能否从9月起全面实施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报到的学生,显然现在是“等钱救急”。不过记者随后咨询跟大学合作的两家银行支行,支行人士都表示目前仍是按照老办法执行,因为“没有收到上级部门转发下来的具体文件”。而记者也一路从支行、分行,追问到了这家银行的总行,仍没有肯定消息。主要原因是“参加招投标的时间都没定,银行也没办法制定具体的执行细则”。
据了解,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是6月8日发布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也乐观地估计,新办法将从9月份实施,届时学生有望按照新办法申请贷款。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新办法中提到“具体实施办法,还需由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另行制定”。而且从招投标到银行竞标成功,再到总行制定具体的办法,落实到各级支行,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要想9月份全面推出,所有单位显然都需要快马加鞭。
值得欣慰的是,在记者截稿时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在8月份召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新闻发布会,将对与该办法相关的问题做全面解答。
专家观点助学贷款还需治本
同样是针对个人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率一般都在5%,甚至1%以下,住房贷款随之也成为各家银行争夺的“香饽饽”。而针对社会上最有潜力的人群———大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却处于申贷两难的困境,违约率高达20%以上。
有人说,个人住房贷款和助学贷款没法比,因为住房贷款有搬不走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人不会因为欠款而让银行收走了房子。国家助学贷款的症结在于,这个没有任何财产做抵押,完全靠个人信用为基础的贷款形式,面临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的致命弱点。所以助学贷款的发放,国家有关部门还要靠行政手段来督促银行,学校只能靠道德要求来规范学生。
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仍摆在面前,商业化的贷款最终仍要靠商业化的手段来完成,关键在于谁来承担责任?现在的情况是学生比着逃债,不还钱成了普遍现象。如果学校、政府能率先在学生中间建立信用体系,对他们从学校到社会的每一步都能有所记录,对逃债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如果出现问题,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那后果将不会如此。
所以说,是否采用招投标方式来找银行、是否延长还款年限都是次要的,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根本上把“重心”转变为以大学生为“切入点”来启动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在困境中走过的5年时间,现在一切还为时不晚。(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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