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古城大街小巷的店铺门前纷纷贴出一张红色18环的“消费储值”加盟店的标志,这种“消费储值”宣称只要消费2000元,就可能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60%高回报率编织赚钱神话
昨日,记者走访了创办这种“消费储值”营销模式的山东某公司陕西分公司和几家加盟店,发现这种自称“边花钱、边储值”的消费储值加盟商在西安已经达到了1500家。
据了解,这种“消费储值”的基本运作模式为:消费者在“消费储值”加盟店先登记注册,再花10元钱购买一张“消费储值”卡,成为持卡消费者。持卡者在全国任一家加盟店内消费,根据消费额和商家计点率累积储值点,当点数达到一定数额时,就可获得高额现金奖励。比如,在一个计点率为10%的加盟商家,消费者持卡消费100元,能得到10个储值点,当累计达到200个储值点时,就获得一个奖励权。也就是说,消费2000元,就能获得1200元的现金奖励,回报率高达60%。
“消费储值”引发争议
“消费储值”的高额回报率使商家和消费者趋之若鹜,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争议和关注。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变相传销”和“非法集资”,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基于网络经济理论电子商务的创新营销模式。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家文教授表示,“消费储值”是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这种模式有利于更好地锁定客源及发展会员制。但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对此持不同见解。他表示,这明显是一种变相的传销活动,是一种不正当的销售方式,表面上看和一般营销方式无异,但实质上却带有欺骗和诱导消费者的因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经营方式其实就是在走法律边线。
消协提醒:谨慎加入“消费储值”
针对“消费储值”,中国消费者协会前日发出“谨慎加入”警示。对此,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也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消费储值”奖励系“赠与性奖励”,不一定会返还。因为《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其次,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过度消费。因为一些加盟商家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往往会趁机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推销劣质、滞销商品等。
最后,不要投机取巧,向“消费储值”投资。因为如果运营公司支付奖金发生困难时,可以不再赠与,消费者的“投资”将难以收回;即使运营公司没有发生支付困难,其仍可以单方面自行延长奖励发放的期限,降低每次发放的比例和金额,对此,消费者提起诉讼时,也难以得到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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