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商业银行改制之后继续出现大量不良贷款的问题?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依靠商业银行通过加强内部的改革,建立良好的机制,以切实保证在今后不出现大量不良资产外,银行的贷款客户、利率市场化机制以及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等等都是防止不良贷款增长的必要因素。
首要是企业客户的改革和成长
商业银行改制后,未来是否能够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客户自身改革的进程和客户整体素质的水平。
在企业改革进程和总体素质水平提高的过程中,首先应确保贷款客户,也就是我们的企业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必须向银行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信息不仅应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应包括真实的贷款用途。如果是特定项目,还应要求贷款客户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从我国银行业的实践看,在客户申请贷款时,经常有利用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的事例。从法律上讲,利用虚假信息,骗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便利,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必须建立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惩处。
企业改革的第二个方面应是提高企业的资本金实力。从全国范围来看,总体而言,企业资本金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一点不仅和全社会的融资结构有关,也跟企业的改革成长有密切关系。如果全社会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所占比重大大高于直接融资所占比重,企业资本金比例较低可能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向银行借贷的杠杆率较高。如果企业资本金偏低,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中需要向银行借贷的比例就比较高,即杠杆率较高。杠杆率较高意味着企业自身承担的风险比较小,而银行承担的比例风险相对比较大。因此,如果银行要进行良好的风险控制,就必须针对不同的行业、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势变化下应该具有的杠杆率有一个充分的掌握。如果企业改革和成长没有到位,企业资本金的补充和自我积累就难以达到应有的水平,必然面临着外部融资杠杆率较高的问题,由此导致银行面临的风险比较大,未来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比较大。
企业改革的第三个方面,应该是关注正常违约率的影响因素。出现正常的违约是难免的。但是,需要注意区分现有违约中哪些是正常的违约,哪些是非正常的违约。在新兴市场中,影响最终违约率的因素,除了和发达成熟经济体中类似的市场自身风险因素导致的正常的贷款违约率外,还有非正常的制度性因素。所谓制度性因素,有时和行政干预直接相关。在行政干预情况下,原本一个正常的、能够履约还款的企业,很可能变成还不了贷款、发生违约的企业。也有可能是在法制、规则不健全以及其他条件下发生超常违约率。这些因素不加以解决,银行改革后再度出现大规模不良资产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与利率市场化进程密切相关
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不良资产之间的密切关系,主要通过银行在贷款定价方面的自主决定权体现出来。商业银行就是用利息收入消化小比例、小概率的违约所可能带来的损失。从某种程度看,银行经营业务的本质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由此获取利差。贷款不可能百分之百都回收,回收如果少几个百分点,这几个百分点的损失就要靠较高的利息收入来覆盖和消化。因此,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客户,银行应能够自主决定不同类型贷款的利率水平,这是处理和防范大量不良资产的一个必要手段。如果不能够实行利率市场化,用“一刀切”的利率来对待不同类型的企业,一些风险性贷款的损失就难以得到覆盖。小规模的损失,长期逐渐积累,也会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因此,利率市场化的进展会影响不良贷款的产生和处置。
允许商行足额拨备
银行业所发放的贷款始终是处于有一定经济风险的环境中的,甚至在某些经营环节,银行面临的财务风险比较高。商业银行面临的这些风险,最终必然要依靠银行业务收入和盈利来消化。从成熟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来看,这些风险消化的办法是提足各种类型准备金,包括风险准备和其他针对不同资产损失所提取的准备。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未允许商业银行足额拨备。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改革还没有到位,另一方面由于过去财力比较紧张,所以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才逐步开始改革商业银行的拨备制度,总体来看,拨备比例和规模始终不足。拨备的不足,意味着不良贷款通过银行自身消化的能力比较弱,核销不良贷款的规模和比例都比较小,导致核销掉的不良资产可能只是迫切需要核销的一小部分,其他的不良贷款逐渐积累,很多年以后就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要防止在改革后继续形成过量的不良贷款,银行就应该按照更高的会计准则和更高的贷款分类标准,自主进行不良贷款的拨备,同时能够有更大的自主权把已经损失掉的不良资产及时核销。
与拨备直接有关系的内容,就是与此相关的税收问题。税收的变革意味着要进行一个权衡,就是国家的利益和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之间的一个权衡。假如把本应该纳入拨备的收入纳入应纳税的税基,银行需要纳的税就比较多,银行相应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就比较弱。在银行业的税收制度方面,不仅涉及银行的公司所得税问题,而且也涉及到目前中国所特有的银行业的营业税问题。
建立风险产品交易市场
为了有助于识别银行资产的风险,为了有助于对风险进行定价,为了运用市场规则通过正常的交易来转移风险,我们需要一个对风险进行交易的市场,也就是建立风险产品的交易市场。
比较典型的风险产品市场上,所交易的风险产品主要有CDS:(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O:(衍生债务抵押债券) (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等产品。这些产品可以把违约的概率以一定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通过出售产品,来确定风险的价格。如果缺乏风险交易市场,当商业银行需要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管理时,有些需要出售的风险则难以出售;与此同时,一些有财力的机构愿意承担高风险并获得由此可能带来的高收益,却难以购买到这样的风险产品。与此相对应,对商业银行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应建立一个不良资产的处置市场,以市场规则进行处置。在亚洲金融风波后,我国在1999年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同时也鼓励外国投资者和民间资本加入处置不良贷款的业务中。在此基础上,不良贷款转让的市场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这个市场的存在和完善对于银行业处置历史不良贷款是至关重要的。
发展服务银行的机构
银行的业务发展需要多种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支持。商业银行和公司客户打交道时,需要会计事务所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商业银行在做复杂的金融业务时,需要知道客户所开展业务的合法性,因此需要经常请律师事务所加以证实和判断;涉及到客户资产时,比如客户所抵押的资产究竟价值多少,需要专业的评估师事务所来辅助判断;银行在买卖各种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券以进行资产管理时,需要评级公司对这些金融产品进行评级,由此鉴别这些债券的价格。
这些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成长和发展,有益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从银行业发展来看,如果改革后的商业银行想发展得质量更高,有效防范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我们也必须充分重视中介性专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及其成长和发展。
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为了防止经济大起大落,除了要在合适的时机选择合适的货币政策工具外,我们特别要强调的一点就是要防止资产泡沫。一旦有资产泡沫,调整起来就会比较费力气。例如,大家所看到的日本出现的情况。就中国的情况和世界的角度来看,资产泡沫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的资产。但是,在中国,也许资产泡沫的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泡沫有可能出现在制造业、其他加工工业或者原材料工业方面,表现出一种普遍的生产能力过剩。如果出现普遍的生产能力过剩,应该说反映出投资和消费这两个方面的重大比例关系和二者占GDP比例有所失调。因此,做好宏观调控,做好总量分析,不仅会为商业银行识别未来风险做好准备有帮助,同时通过减少整体经济的大幅度波动,应该说对于银行避免在经济不顺利的时候大幅度出现不良资产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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