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磊
经济学家韩志国27日评论说,“以股抵债”具有积极意义,对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是“一记重拳”。但是,“以股抵债”仍然是解决股市的治标之策,不会对市场构成重大利好。
韩志国说:“治本之策是切断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正常的通道,最终解决股权分置的结构性问题。”
政策解读:
证监会国资委: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成顽疾
证监会国资委:“以股抵债”将遵循“三公”原则
证监会国资委就实施“以股抵债”试点等答问
他分析,证监会公布的侵占余额是577亿元,按深沪每股均净资产2.6元计算,可注销掉222亿股,而目前非流通股总共为4399亿股。“即便都抵偿干净,也只占总规模的5%。这对上市公司整体存在的问题,不会有太大影响”。
韩志国认为,这个方案是否有创新,关键在定价机制和表决机制,是否遵从“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如果操作不到位,可能出现3种“走偏行为”:一、大股东通过“以股抵债”的机会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侵占流通股股东权益;二、一些“隐性”的资金侵占行为利用这个机会,大量转化为“显性”侵占。因为“目前还看不到操作时间表,一些上市公司很可能没有披露其侵占资金行为,市场估计的侵占额度本来在1000亿元左右”,所以“必须有相应的惩戒措施”治理大股东延迟披露的侵占资金行为;三、大股东利用虚假财务、虚假业绩和虚假资产乘机“高溢价”套现。
他认为,应该让独立的会计事务所介入,由中国证券协会、律师协会和会计师协会组建一个“核准委员会”,作为“以股抵债”方案的执行机构。而中国证监会则全权负责监管,“对违规的大股东必须加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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