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做如下补充公告:
2004年7月22日,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正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
其中6名董事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正在德国出差的2名董事孙建江先生、金良
顺先生利用视频通讯手段参加了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其林先生委托马洪明
出席表决。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提交讨论的全部议案。
公司委托律师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认为孙建江、金良顺通过视频通讯方
式参加董事会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决定,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合
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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