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企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租赁了贵钢新炼钢系统一年多后,对方要求将租金提高十倍以上。究竟是贵钢患了“红眼病”,还是原租赁合同“显失公平”?尽管最终裁决还未下达,原本设想中的“双赢”局面已不复存在。
“我们跟贵钢的租赁合同纠纷实际上就是中国钢材市场行情好转,贵钢犯了‘红眼病’。”广东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涂国庆称。
而涂国庆所指的纠纷是,2002年5月,广东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以每年600万元租赁经营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钢)第二炼钢厂和第三轧钢厂,并成立贵阳岭南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钢铁),租赁期为三年。
而在2004年1月29日,贵钢在其职代会的提议下,发出提前收回两厂经营权的函告,要求修改租赁合同,贵钢方面把租金从600万元/年提高到6179万元/年,此后又提高到7231万元/年。
尽管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经贸委、贵州省广东商会先后介入协调解决该事,谈判也答十数次之多,但目前双方仍处于僵持状态。而由于双方的纠纷,岭南钢铁目前难以正常开工,已给岭南集团造成了8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面对岭南方“红眼病”和“毫无诚信”的指责,贵钢办公室主任郑智贤则指租赁合同“显失公平”,并指修改合同并为修改合同承担法律后果也是“诚信”。
钢价高涨赶客出门?
“按照了解的情况,岭南集团在贵钢的投资数额较大,应排在全国到贵州投资的前十五名”,贵州省广东商会法人代表黄伟星称。新近成立的贵州广东商会拥有会员单位100多个,投资额在70亿元左右。“我们贵州广东商会的态度是,一是希望双方本着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二是维护广东企业正当利益不动摇。”黄伟星表示。
据悉,岭南集团调集了1.8亿元资金来运作岭南钢铁(其中一部分是租金和固定资产投入,大部分是生产流动资金如收购废钢材等)。到2003年5月,岭南钢铁累计生产35万吨钢,直接聘用贵钢职工620余人;职工待遇从贵钢平均发放600元/月基本生活费提高至平均1200元/月以上,到2003年年底,岭南钢铁上交税金达9336894.58元。
岭南集团副总经理李上龙说,2002年5月是国内钢铁行业市场价格最为低迷的时期,之前贵钢新练钢系统(即指第二炼钢厂和第三轧钢厂)处于停产状态。到2003年年底,钢材价格处在一个高峰,该厂生产的合金钢市场价格达到5150元/吨,价格上涨数百元。“这种情况下,不得不让人怀疑是贵钢看到利润丰厚,有意提高租金到我们无法承受的程度,赶走我们。”李上龙表示。
而各方都承认的事实是,2002年5月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是一个有效的合同。
记者获悉,该租赁合同先后经过贵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代表团(组)长扩大联席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审议、表决通过,并报经贵州省经贸委与省政府同意。而此次贵钢要求修改合同的导火索,正是2003年12月26日贵钢九届七次职代会要求修改租赁合同。
职代会之变
为什么贵钢九届七次职代会推翻之前的租赁合同?岭南集团方面指,在钢铁市场利好的情势下,贵钢领导班子的换届必然影响职代会的决定,赶走“租客”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接手赚钱。“绝对不是因为钢材涨价的原因。”贵钢办公室主任郑智贤和贵钢党委宣传部部长李持平断然否认。郑智贤明确表示,此前的租赁合同经过了合法程序,也经过职代会批准。但九届七次职代会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原合同“显失公平”。
既然当初职代会通过了租赁协议,为何又被推翻?在这一关键问题上,郑智贤表示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职工意见并未充分表达。贵钢现在的总资产不到17个亿,但是负债却达14亿,负债率达到83%,2002年贵钢亏损1亿4千万,2003年亏损1亿1千万。其中设备折旧和银行利息就超过6千万。郑智贤指出,新炼钢系统于2000年6月22日竣工,是一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生产线,2002年5月租赁给岭南集团,租期三年,每年租金600万元,但新系统资产净值达到6.6亿元。租赁费用未考虑到银行利息、折旧等费用。新系统一年的设备折旧和银行利息两项,总计为6179万元。一年600万的租金,显然是低得太离谱了。贵钢80%的生产能力和收入都来自新系统,7000多名职工的命运也维系在新系统上,所以今年职代会提出了修约决议。
李持平表示,贵钢方面的论据之一是2002年4月4日,贵州省政府就贵钢解困的专题会议中对租赁做了个原则规定(黔府专议【2002】16号文):“租赁经营要充分考虑设备折旧、银行利息等因素,确保国有资产和各方利益不受损失。”李持平还称,考虑到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在谈判的过程中,租金也由6179万元/年提高到了7231万元/年。“只要解决了租金问题,我们想继续合作。但必须强调的是,根据情况变化而修改合同不是不诚信,我们愿意付出修改合同的必要代价,尊重法律判决。”郑智贤最后表示。
黔经贸委:协商不成法律解决
贵州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和改组处王成杰认为,原本租赁合同是为获得双赢局面,目前形势发生了变化,最好的结果是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继续合作,调解不成只能申请法律仲裁。“我们并不宜直接插手企业之间的纠纷,十几次调解不成后,法律解决是一个办法。”贵州省经贸委副总经济师、企业管理处处长李苏其表示。
实际上,在多次谈判不成后,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经贸委、贵钢和岭南集团都表示,法律仲裁是最后的手段。但岭南方担心的是,如果贵钢拒不履行租赁合同,岭南集团获得的赔偿可能只有数百万元。根据租赁合同,如果贵钢单方面终止合同,则“按照实际履行期间平均毛利润的5%,从终止合同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履行期满之日止的总金额计付违约金”。而据涂国庆称,双方屡次冲突,新系统目前难以正常开工,直接经济损失不低于8000万。双方约定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时间未定。
相关链接:岭南集团简介
广东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经营的民营企业集团,拥有包括广东广韶铁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现有固定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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