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媒体公布了前期备受市场关注的“德隆事件”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重组渐露端倪。而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管理层对德隆的态度是,要“以市场化的手段处理”。然而在这则消息中不难看出,对于重组类公司也应制定相关的信息披露标准,以解决市场和投资者的知情权问题。
在这则消息中我们看到,民生银行(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将债权转让给首创资产管理公司,是“该行一笔正常的不良债券处置业务,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并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有关标准,因此并没有为此发布公告”,而“真正买家是一家房地产类企业”。
虽然背后的企业终要“浮出水面”,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但是投资者一直“蒙在鼓里”,对股票操作影响很大。信息披露制度对一些情况都有严格的规定,但难以面面俱到。然而市场却是经常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在加强信息监管力度的今天,对于敏感和热点问题,管理层在表态如何解决的同时,应当对其信息披露予以规范,避免出现诚信危机后再谴责的“马后炮”事情。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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